勞動部
・勞動部推出「中高齡者及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補助計畫」,旨在協助雇主為其符合資格的中高齡及高齡員工提供職涯發展、就業諮詢及創業諮詢等服務,以建構友善的勞動環境,支持他們退休後再就業。雇主可申請本計畫補助,每年最高可獲得 500,000 元的補助額度,此額度包含職業訓練協助措施。申請對象為依法設立登記的雇主,其所僱用的員工需符合特定工作年資與年齡條件,例如工作滿 25 年且年滿 45 歲,或年滿 63 歲等。雇主需檢附申請書、計畫書、經費概算表等文件,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雇主為依法設立登記之單位;雇主為所僱用符合下列情形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提供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員工工作滿 25 年以上且年滿 45 歲(工作期間以受僱於不同雇主之就業保險年資合併計算,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年資合併計算);員工工作滿 15 年以上且年滿 55 歲(工作期間以受僱於不同雇主之就業保險年資合併計算,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年資合併計算);員工工作滿 10 年以上且年滿 60 歲(工作期間以受僱於不同雇主之就業保險年資合併計算,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年資合併計算);員工年滿 63 歲
・補助雇主提供中高齡者及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每年最高 500,000 元(含職業訓練協助措施)
・申請方式:向計畫執行所在地之分署提出申請。若計畫執行所在地跨二個分署時,應向雇主登記地之分署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應備文件、資料未備齊者,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500,000元
2025/05/13 ~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申請書(附件一)、計畫書(附件二)、經費概算表(附件三)、聯合辦理單位授權書(附件四)及聯合辦理單位基本資料表(附件五)(採聯合辦理者應檢附)、依法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勞工就業保險投保資料、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證明或其他足資證明投保之文件、其他經本署或分署規定之文件、資料
本計畫於 2025/05/13 公告修正並即日生效,申請期間從該日起算,但文件未提供明確截止日期。申請書中的「申請日期」為填寫欄位,非固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