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114年度勞動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補助計畫

財經金融 全台

【主辦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內容簡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推出「中高齡者及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補助計畫」,旨在鼓勵雇主為其所僱用的中高齡及高齡員工提供職涯發展、就業諮詢及創業諮詢等協助措施,以建構友善勞動環境並支持其退休後再就業。符合資格的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若協助符合特定工作年資及年齡條件的員工,每年最高可獲得 500,000 元的補助。補助項目包含職涯諮商、講師鐘點費、場地費、資料印製費及行政費等。雇主需於每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期間,檢附申請書、計畫書及經費概算表等文件,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為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所協助之員工工作滿 25 年以上且年滿 45 歲;所協助之員工工作滿 15 年以上且年滿 55 歲;所協助之員工工作滿 10 年以上且年滿 60 歲;所協助之員工年滿 63 歲
・不可申請:政治團體及政黨;同一課程已接受其他政府機關補助;不實請領或溢領;執行內容與原核定計畫不符;未實質僱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規避、妨礙或拒絕本署、分署查核;同一事由已領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補助;違反本辦法規定;其他違反相關勞動法令,情節重大
・個別職涯諮商費:每小時 2,000 元
・個別職涯輔導費:每小時 1,600 元
・講師鐘點費
・講師交通費:限臺灣本島、澎湖、金門及馬祖,按實際需要編列
・非自有場地費:每日以 8 小時為限
・場地公共意外險
・資料印製費:每人最高 300 元
・行政費:總補助經費 10 %
・其他有必要編列之項目費用
・雇主申請本計畫補助及本辦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職業訓練協助措施,合計補助額度每年最高 500,000 元
・申請方式:向計畫執行所在地之分署提出申請,可採個別或聯合辦理
・重要時間點:計畫執行完竣後 30 日內辦理核銷;於 12 月始辦理完竣之補助計畫,至遲應於當年度 12/20 前辦理經費核銷
・注意事項:同一計畫如有本署或其他機關之補助,應列明全部補助經費內容及向各機關申請補助之項目及金額,且與本計畫補助款合計不得超過申請計畫總經費

【金額/折扣】

最高500,000元

【期間】

每年 01/01 ~ 06/30

【應備文件】

申請書、計畫書、經費概算表、聯合辦理單位授權書(採聯合辦理者需檢附)、聯合辦理單位基本資料表(採聯合辦理者需檢附)、依法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勞工就業保險投保資料、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證明或其他足資證明投保之文件、其他經本署或分署規定之文件、資料

【注意事項】

本計畫於 2025/05/13 修正公告,主要針對雇主提供中高齡及高齡員工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的補助。

資料來源:https://ws.yunlin.gov.tw/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NDEyL3JlbGZpbGUvMjIxMzMvNTM5OTAzL2Y3ZjU3OGY1LTVhN2QtNDBiMS1iNzU5LWQwYWQ0MTQ2N2NlMS5wZGY%3d&n=5Lit6auY6b2h6ICF5Y%2bK6auY6b2h6ICF6YCA5LyR5b6M5YaN5bCx5qWt5rqW5YKZ5Y2U5Yqp5o6q5pa96KOc5YqpLnBkZg%3d%3d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