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出沼液沼渣施灌示範農地推廣獎勵活動,鼓勵彰化、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及屏東等六縣市的農民,將畜牧場沼液沼渣施灌於二期稻作農地。符合資格的農民可獲得一分地收入 10 %的推廣獎勵。申請者需向環保署報名並通過資格審查,隨後進行施灌作業,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經審核通過後即可領取獎勵金。本活動名額上限為 200 名。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推動地區為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的農民;種植作物以二期稻作為主(翻耕前實施澆灌);尚未與畜牧場媒合資源化;農田鄰近道路至少 5 公尺以上,足夠施灌車輛通行
・推廣獎勵:核發一分地收入 10 %
・申請方式:向環保署報名及審查,填寫線上表單
・注意事項:本活動申請名額上限為 200 名,若提早額滿將於環保署全國畜牧糞尿資源化網站公告,不另行通知;申請時如提供不實資訊、申請後未確實施灌,或不符申請資格或有其他違反條款之情形,即喪失資格;環保署擁有本活動最終解釋權及決定權,並對本活動之申請資格,保留最後審核權及修正、暫停與終止本活動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