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出沼液沼渣施灌示範農地推廣獎勵活動,鼓勵彰化、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及屏東等六縣市的農民,將畜牧場沼液沼渣施灌於二期稻作農地。符合資格的農民可獲得一分地收入 10 %的推廣獎勵。申請者需向環保署報名並通過資格審查,隨後進行施灌作業,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經審核通過後即可領取獎勵金。本活動名額上限為 200 名。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推動地區為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的農民;種植作物以二期稻作為主(翻耕前實施澆灌);尚未與畜牧場媒合資源化;農田鄰近道路至少 5 公尺以上,足夠施灌車輛通行
・推廣獎勵:核發一分地收入 10 %
・申請方式:向環保署報名及審查,填寫線上表單
・注意事項:本活動申請名額上限為 200 名,若提早額滿將於環保署全國畜牧糞尿資源化網站公告,不另行通知;申請時如提供不實資訊、申請後未確實施灌,或不符申請資格或有其他違反條款之情形,即喪失資格;環保署擁有本活動最終解釋權及決定權,並對本活動之申請資格,保留最後審核權及修正、暫停與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即日起至 2023/06/15
農地基本資料(地段地號、面積大小)、預定施灌農地照片、去年銷售紀錄(收執聯或產量單據)、施灌影片(畫面包含施灌車輛、施灌管線、施灌農地,至少 1 分鐘)、施灌紀錄(施灌後照片)、按月紀錄作物生長情形至採收(同一角度拍攝照片)、其他相關資訊(施灌量、施肥量..)、當年度銷售佐證資料(收執聯或產量單據)
電話:07-2691901#245|服務時間:周一~週五 9:30~18:30(中午 12:30~13:30 休息)
文案未提供申請表單的具體連結。應備文件中的「去年銷售紀錄」和「其他相關資訊」為尤佳或選擇性提供。
資料來源:https://epafarm.moenv.gov.tw/FileDownload.ashx?f=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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