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新北市弱勢幼兒教育津貼

教育文化 新北市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

【內容簡介】

・新北市政府為減輕弱勢家庭的經濟負擔,提供弱勢幼兒教育津貼。凡設籍新北市、學齡介於 2 歲至未滿 5 歲,且具備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弱勢兒少、特殊境遇家庭或寄養家庭身分,並就讀新北市立案私立幼兒園(不含準公共及非營利幼兒園)的幼兒,皆可申請此項補助。每學期最高可補助 9,000 元,若實際繳費金額未達 9,000 元則依實際金額補助。家長需持相關證明文件向幼兒園提出申請,再由幼兒園彙整後向教育局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新北市;學齡於當年度 9 月 1 日為 2 歲以上未滿 5 歲;就讀新北市立案私立幼兒園(不含準公共及非營利幼兒園)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具低收入戶身分;具中低收入戶身分;具弱勢兒少身分;具特殊境遇家庭身分;具寄養家庭身分
・不可申請:已領取原住民子女學前教育補助或其他新北市政府認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者;幼兒就讀準公共、非營利幼兒園已免繳費用(政府全額補助)者
・幼兒教育津貼:每學期最高補助 9,000 元,實際繳費金額未達 9,000 元者依實際繳費金額補助
・申請方式:家長持相關證明文件(由新北市區公所開立)向幼兒就讀之私立幼兒園(不含準公共及非營利幼兒園)申請。幼兒園彙整申請資料後,向教育局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送件審查及期程,請依據當學期的開辦公文為準
・注意事項:補助期間核定依取得福利身分及實際就讀月數。學期中入園或中途離園者,依實際就讀月數按比例補助或繳回。已領取身心障礙幼兒教育補助費或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辦法第4條第1項第2款第2目補助者,可補助其差額,並以不超過實際繳費金額為限

【金額/折扣】

最高9,000元

【應備文件】

「__學年度第__學期「新北市政府辦理弱勢幼兒教育津貼」申請表」、「__學年度第__學期「新北市政府辦理弱勢幼兒教育津貼」學費收據(家長繳費聯)黏貼用紙」、相關證明文件(由新北市區公所開立)

【聯絡方式】

電話:(02)29603456分機2724|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

【注意事項】

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需依當學期開辦公文規定,頁面未提供具體日期。應備文件中的學年度和學期為變動資訊。

資料來源:https://welfare.ntpc.gov.tw/viewService/show/1008099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