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為減輕家長負擔,針對新北市公立幼兒園的幼生提供延長照顧服務補助,服務時間為每日 18 時至 19 時。對於 113 學年度(含)後入學的幼生,每小時補助 35 元,經濟需要協助的幼兒則可免收費。而 112 學年度(含)前入學的幼生,除點心費外,其餘費用皆免收。此項服務無需家長額外申請,教育局會依各幼兒園的開辦情況直接核撥補助金額。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參加新北市公立幼兒園延長照顧服務(18時至19時)的幼生
・113學年度(含)後入學幼生:每小時補助 35 元
・經濟需要協助幼兒(113學年度(含)後入學):免收費
・112學年度(含)前入學幼生:除點心費外,免收費
・申請方式:無需申請作業,由教育局逕依幼兒園開辦情況數核撥補助金額
・注意事項:申請時間分上下學期受理申請,受理申請日期依公告期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