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榮民或榮民遺眷的子女就學補助,旨在減輕其家庭教育負擔。本補助適用於就讀國內公立及已立案私立的五專前三年、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申請對象需符合特定資格,包括榮民或榮民遺眷未支領軍公教月退休金、生活補助費、贍養金,未任職公務機關且不能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以及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 1,480,000 元等條件。本文件主要修正了申請資格的第三點規定,但具體補助金額與詳細申請方式未於此處說明。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申請人(榮民、榮民遺眷或榮民前配偶)未支領軍公教月退休金、生活補助費、贍養金;申請人未任職公務機關(構),或任職公務機關(構)而依規定不能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人經稅務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 1,480,000 元(申請人如為離婚或喪偶者,以其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計算之),但已核定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或有特殊事由經本會核認者不在此限;子女就讀國內公立及已立案私立之五專前三年、高中(職)、國中、國小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申請人為榮民或榮民遺眷;申請人為榮民前配偶(不具榮民身分),且戶籍已記載子女監護權歸屬者
・不可申請:子女為公費生或軍費生
1,480,000元
電話:02-23924146|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2號6樓
本頁面為行政院公報修正公告,實際補助金額與詳細申請方式未於此處說明,需參考完整的「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中職以下榮民子女就學補助申請作業要點」全文。文案未列出申請期間、活動期間、具體補助項目及應備文件。
資料來源: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e_detail.do?metaid=165460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