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為支持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推出本訓練補助計畫。本計畫旨在鼓勵雇主指派所僱用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參加職業訓練,以提升其專業技能並穩定留任。符合資格的民營事業單位、私立學校及合法團體,可申請最高 70 % 的訓練費用補助,但總額上限將另行公告。雇主需先於計畫資訊系統登錄年度訓練計畫,並於指定期間內檢具相關文件向所屬分署提出申請。訓練課程範圍廣泛,涵蓋研發創新、資訊運用、專業技能提升、經營管理及企業內部講師訓練等。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私立學校及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之團體;指派所僱用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參加職業訓練
・不可申請:政治團體及政黨;訓練課程屬學分班、數位學習課程、事業單位依規定應辦理之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課程、派赴國外參加之訓練或講習、於中華民國以外地區辦理之課程,或其他經分署審核認定課程內容與員工工作所需技能無涉者;同一訓練課程已接受其他政府機關補助;同一事由已領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補助;無正當理由連續 2 年單一班次參訓率低於原預定參訓人數之 60 %,且逾核定班次三分之一者,次一年度不予受理申請
・訓練費用補助:最高 70 %,補助總額上限不得超過本部另行公告之金額
・訓練課程範圍:研發及創新能力、資訊運用及技術提升能力、提升作業系統及生產專業技能、證照認證、經營管理、專業語文、企業內部講師訓練課程或數位教材製作訓練課程
・申請方式:雇主應先行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建置之計畫資訊系統登錄,一次提出年度訓練計畫並完成上傳程序。完成上傳程序之次日起 5 個工作日內,檢具文件、資料,向雇主所在地轄區所屬之分署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雇主申領補助訓練費用應至遲於當年度 12/05 前申領
・注意事項:雇主應考量各層級中高齡及高齡勞工參訓權益,以保障基層勞工之受訓權益。符合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申請資格者,可併於該計畫申請。當年度受補助經費有結餘款者,應按補助比率繳回;有利息或其他衍生收入者,亦應按補助比率核實繳回
申請:每年 12/01 ~ 12/31;活動:每年 01/01 ~ 11/25
申請書(附表一)、全年度訓練計畫書(含對象及經費概算總表,附表二)、依法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最近一期勞工保險費用繳款單及明細表影本、最近一期繳納之營業稅證明或無欠稅證明影本
補助總額上限未公告具體金額,需參考勞動部另行公告資訊。本計畫為常態性年度計畫,故標題不冠年度。
資料來源:https://onjobtraining.wda.gov.tw/News/DownloadExcelODF?Seq=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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