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
・勞動部推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訓練補助實施計畫」,旨在協助雇主為其所僱用符合特定資格的中高齡及高齡員工提供職業訓練,以支持他們退休後再就業。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就業保險投保單位的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其指派的員工需符合工作年資與年齡條件(例如工作滿 25 年且年滿 45 歲,或年滿 63 歲等)。雇主可申請最高 70 % 的訓練費用補助,每年最高補助額度為 500,000 元(含其他相關協助措施)。申請期間為前一年度 12 月 1 日至當年度 9 月 30 日,雇主需透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的資訊系統登錄訓練計畫,並檢附相關文件向所屬分署提出申請。訓練計畫應於核定後至當年度 11 月 25 日前辦理完畢,並於 12 月 5 日前申領補助費用。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雇主為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團體不包括政治團體及政黨;雇主指派所僱用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參加國內訓練單位公開招訓之訓練課程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員工工作滿 25 年以上且年滿 45 歲;員工工作滿 15 年以上且年滿 55 歲;員工工作滿 10 年以上且年滿 60 歲;員工年滿 63 歲
・不可申請:訓練課程屬學分班;訓練課程屬數位學習課程;訓練課程屬事業單位依法規定應辦理之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課程;訓練課程為派赴國外參加之訓練或講習;訓練課程於中華民國以外地區辦理;訓練課程內容與員工工作所需技能無涉(經分署審核認定);雇主連續 2 年單一班次參訓率低於原預定參訓人數之 60 %,且逾核定班次三分之一者(次一年度不予受理);雇主不實請領或溢領;雇主未實質僱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雇主規避、妨礙或拒絕分署查核;雇主同一事由已領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補助;雇主違反本辦法規定;雇主其他違反相關勞動法令,情節重大
・訓練費用補助:最高 70 %
・合計補助額度(含其他協助措施):每年最高 500,000 元
・申請方式:雇主應先行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建置之計畫資訊系統登錄,一次提出年度訓練計畫並完成上傳程序,再於完成上傳程序之次日起 5 個工作日內,檢具相關文件、資料向雇主所在地轄區所屬之分署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分署應於受理雇主所提訓練計畫後 14 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及核定;雇主申領補助訓練費用,至遲應於當年度 12 月 5 日前辦理;支用單據開立期限為核定次日起至訓練計畫所有課程辦理完畢次日起 30 日內,且不得逾當年度
・注意事項:應備文件、資料未備齊者,經分署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申請本計畫之雇主如符合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申請資格者,可併於該計畫申請;每一訓練課程應依班次、梯次、場次方式規劃,每場次授課時數應至少 2 小時,且每日授課時數不得逾 8 小時,並應有適當之休息時間;雇主未通過審查,分署應予退件,雇主得於修正後重行申請,同一年度內之重行申請以 1 次為限;每班次申領之訓練費用計算至個位數,小數點後無條件捨去;雇主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分署查核,需配合不預告抽查及視訊查核
500,000元
申請:每年 12/01 ~ 09/30;活動:每年 01/01 ~ 11/25
申請書(附表一)、訓練計畫書及經費概算表(附表二)、依法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最近一期勞工保險費用繳款單及明細表影本、最近一期繳納之營業稅證明或無欠稅證明影本、勞工就業保險投保資料、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證明或其他足資證明投保之文件、其他經分署規定之文件、資料
文案為實施計畫,最新修正公告日期為中華民國 114 年 7 月 3 日,故標題使用 114 年度。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為每年循環。
資料來源:https://onjobtraining.wda.gov.tw/News/DownloadExcelODF?Seq=1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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