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新竹市政府為鼓勵國民中小學學生參與社團活動,特別針對弱勢或清寒學生提供費用減免或免收的福利。只要是設籍新竹市的國民中小學學生,且具備發展潛力及學習動機,經學校認定為弱勢或清寒身份,即可申請課後社團活動的費用減免。學校會運用各類學生輔導及相關愛心扶助計畫的經費來支應這些減免。本要點也規範了社團活動的實施原則、師資聘用資格、經費收支標準及退費方式,確保社團活動的正常運作與學生的權益。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新竹市國民中小學學生;具發展潛力及學習動機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弱勢學生;清寒學生
・課後社團費用減免:依學生弱勢或清寒身份酌予減免或免收,經費由各類學生輔導及相關愛心扶助計畫等經費支應
・注意事項:社團活動所需經費原則上由參加學生平均分攤,得收取教材費、學習材料費、鐘點費、行政費。社團退費標準依規定辦理。
免費
電話:03-5257550|地址:3005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文案為法規要點,其中第七點第五款提及弱勢或清寒學生參加課後社團可酌予減免收費,此為針對特定族群的福利。頁面未列出學生申請減免的具體應備文件或申請流程細節。
資料來源:https://law.hccg.gov.tw/LawContent.aspx?id=FL02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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