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辦理「115年花蓮縣哺乳類及兩棲爬蟲外來種移除調查計畫」補助案,旨在推動生態保育,補助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或公私立校院,進行哺乳類及兩棲爬蟲外來種的移除與監測工作。本案補助上限為 500,000 元,總預算金額概估 500,000 元,經費用罄即停止受理。符合資格的單位需在指定申請期間內,檢附計畫書、經費概算及相關聲明書等文件,向花蓮縣政府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依法設立從事農業推廣、動植物保護或生態保育之非營利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經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公、私立校院
・辦理哺乳類外來種(如:浣熊)移除與監測:每案補助上限 500,000 元
・辦理兩棲爬蟲外來種(如:斑腿樹蛙)移除與監測:每案補助上限 500,000 元
・申請方式:檢附相關書表文件逕向花蓮縣政府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全案預算金額概估 500,000 元,經費用罄時即停止辦理申請。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應依規定檢具身分關係揭露表,未揭露者將處新台幣 50,000 元以上 500,000 元以下罰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