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115年度臺東縣政府補助非公有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實施計畫

財經金融 臺東縣 期限 2026-10-31

【主辦單位】

臺東縣政府

【內容簡介】

・臺東縣政府推出115年度非公有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系統補助計畫,鼓勵縣內民眾及企業在合法私有建築物上安裝太陽光電系統,以推動綠能發展並打造韌性城市。符合資格的申請者,每峰瓩(kWp)可獲得 7,000 元補助,最高補助金額為 100,000 元。申請者需為設籍臺東縣的建築物所有權人(或其三親等內親屬),或設立於臺東縣的法人團體,且其太陽光電系統須在 2022/01/01 後取得設備登記並經結構技師簽證。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 2026/10/31 止,需備妥相關文件向臺東縣政府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於本縣轄內合法私有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太陽光電系統在 2022/01/01 後取得權責機關設備登記(依發文日為準);申請者應設籍於本縣且為建築物所有權人(或其三親等內之親屬),或設立登記於本縣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案場需為經結構技師簽證之太陽光電系統
・太陽光電系統設置補助:每峰瓩(kWp)補助 7,000 元,最高補助 100,000 元
・總裝置容量不足 1 峰瓩(kWp)部分不予補助
・同一場址向本府申請補助以 1 次為限
・若申請補助場址為連續相連之 2 棟建築物(含)以上且屬同太陽光電系統之設置者,視為同一場址,合併計算為 1 案
・申請方式:填妥補助申請書並檢具文件向臺東縣政府申請,相關申請表單於臺東縣再生能源資訊網下載
・重要時間點:本府依申請補助案送達時間先後順序於 4 月、6 月、8 月、10 月彙整案件進行審查
・注意事項:本計畫於年度預算額度內辦理,預算用罄或經費不足時得停止補助;申請文件不全或有錯誤時,應於接獲本府通知補正之次日起 7 個工作日內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將駁回;受補助者應配合執行設置完成後經本府給予補助款之日起 5 年內之示範展示,並同意本府將系統設計、圖像、模型運用於文宣、網站及宣導展覽場合;受補助者應配合本府或委託單位隨時派員實地抽查;受補助者應維持太陽光電系統安全運轉,未經本府同意不得擅自拆除;太陽光電系統設置完成後 2 年內如設置者變更,原設置者應於變更日起 15 日內提供相關義務移轉同意書;若有虛報、浮報、未依用途支用、未履行義務、撤銷或廢止設備登記、申請文件虛偽不實、5 年內自行撤回或停用設施等情形,應加計利息返還已撥付補助款之全部或一部分

【金額/折扣】

最高100,000元

【期間】

即日起至 2026/10/31

【應備文件】

申請書(附件1)、太陽光電系統補助款領據(附件2)、切結書(附件3)、得辨識太陽光電系統設置場址及位置照片(附件4)、申請者身分證明文件(自然人之身分證影本;法人或非法人團體之設立登記或立案登記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太陽光電系統設備登記文件影本、結構技師簽證之太陽能棚架結構計算說明書影本、建物登記第一類謄本(三個月內)、申請者之金融機構帳戶封面影本、戶籍謄本(若申請人為建物所有權人之三親等內之親屬,則應檢附戶籍謄本)、申請單位聲明書、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若申請單位聲明書勾選「是」者應填)、每張文件須蓋申請者印章,影印文件需加蓋正影本相符章

【聯絡方式】

電話:(089) 343512 或 (089) 320206|地址: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資料來源:https://rett.taitung.gov.tw/taitung-county-government-2026-subsidy-program-for-installing-solar-photovoltaic-systems-on-non-public-buildings/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