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設立「紀念林麗瑛女士獎學金」,由已故林麗瑛女士捐贈 60 萬元,旨在獎勵各公私立高中、高職(含五專 1 至 3 年級)成績優異的我國籍學生。申請對象須具備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其中低收入戶者將優先獲得獎學金。此獎學金適用於 103 學年度至 112 學年度。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我國籍學生;各公私立高中、高職學生(含五專 1 至 3 年級);成績優異;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
・紀念林麗瑛女士獎學金:用於 103 學年度至 112 學年度,獎勵成績優異且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的學生
・注意事項:以低收入戶資格者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