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辦理低收入戶產婦生育及營養補助

綜合津貼 新北市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

【內容簡介】

・新北市政府提供低收入戶產婦生育及營養補助,設籍新北市並列冊為低收入戶的本國籍婦女,若有新生兒出生或妊娠滿三個月以上自然流產、死產,可申請每人每次 20,400 元的補助,每年度以 1 次為限。申請人需於新生兒出生或流產、死產發生之日起 3 個月內,備妥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資格後,補助款項將匯入指定帳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新北市;列冊為低收入戶扶助人口之本國籍婦女
・低收入戶產婦生育及營養補助:每人每次 20,400 元(每年度以 1 次為限)
・申請方式: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區公所審查並將核定結果函復民眾,處理期限 9 天
・注意事項:免費申請;補助款項由區公所於辦妥撥款手續後匯入受補助者帳戶或其指定帳戶

【金額/折扣】

20,400元

【期間】

新生兒出生3個月內(或自然流產、死產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

【應備文件】

申請表、申請人最近三個月全戶戶籍謄本(含新生兒之戶籍謄本)、領款收據、產婦本人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如無法提供,應提供具領人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切結書(如具領人非受補助產婦本人)、申請人身分證、委託書(申請人因故不能申請者)、妊娠滿三個月以上自然流產或死產者,應檢附經衛生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醫療院所開具之醫師診斷證明書正本(應載明產婦自然流產或死產日期、妊娠週數、自然流產或死產原因,以及非屬葡萄胎、子宮外孕及依優生保健法第9條第1項施行人工流產者)

【聯絡方式】

電話:(02)2960-3456 轉 5680|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

資料來源:https://welfare.ntpc.gov.tw/viewService/show/22025?actionName=list6&fromOpa=1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