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提供身心障礙者租賃房屋租金補助,旨在協助設籍金門縣且符合資格的身心障礙者減輕居住負擔。申請對象須為無自有住宅、家庭總收入未達一定標準,並租賃非三親等親屬所有之合法建築物。補助金額將依審核結果核定,申請人需備妥相關文件向鄉鎮公所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申請人為身心障礙者;申請人及其同住扶養者均無自有住宅;設籍且租賃之房屋座落在金門縣轄區內;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達最低生活費 2.5 倍;租賃之房屋為非三親等(含)以內親屬所有之合法建築物;租賃房屋僅供居住使用(非供營業使用);申請人未獲政府補助住宿式照顧費用;申請人未接受政府同性質貸款或補助;申請人未借住公有房舍或平價住宅;申請人確實親自居住
・每月房屋租金補助:依審核結果核定,具體金額未列
・申請方式:向金門縣各鄉鎮公所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檢附之附件影本需清晰,並加註「核與正本相符」字樣及加蓋章切結。申請人如有隱瞞或填載不實,須負一切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