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山大學、國立中山大學海洋事務研究所
・國立中山大學提供學士、碩士及博士班學生多項獎助學金,旨在鼓勵優秀學生就讀並支持其學術研究與行政工作。獎助學金類型包含針對學士班新生的入學獎學金,依學測成績、入學管道及名次提供 3 萬元至 40 萬元不等,分期或一次性發放。碩士班學生則依預備研究生資格、大學畢業成績或甄試、考試入學名次,可獲 4 萬元至 18 萬元獎助,分兩學期發放。博士班學生每學期可領取 18 萬元,最長發放四至六學期,並需擔任教學或研究助理。此外,海洋事務研究所另設有研究生助學金,鼓勵學生進行學術發表,依發表形式與刊物等級提供 1,000 元至 5,000 元助學金,並設有工讀助學金以協助所內行政事務。各項獎助學金皆有學業成績要求及不得重複領取等限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國立中山大學學士、碩士或博士班學生(本國籍);碩士班:全職碩士班一年級本國新生;博士班:全職、優秀且具有研究潛力之博士生(含本校僑生及陸生,但僑生與外國學生另依其他要點規範);博士班:入學後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須達 3.5(含)以上或經指導教授推薦始具續領資格;博士班:須擔任系(所、學位學程)課程學習範疇之教學助理或研究助理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學士班學生需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經各入學管道錄取之大一本國新生,且入學當年度學科能力測驗錄取學系所採計學科之任三科級分達到滿級分/經各入學管道錄取之大一本國新生,且入學當年度學科能力測驗錄取學系所採計學科之任二科級分達到滿級分/經各入學管道錄取之大一本國新生,且個人申請入學其錄取名次為每系榜示正取生前 10 %以內(正取生未滿 4 人者以 1 人計,其餘四捨五入);其中音樂系以各組正取生分別計算/經各入學管道錄取之大一本國新生,且經特殊選才管道錄取本校成績優異,經各學系推薦/經各入學管道錄取之大一本國新生,且參加國際奧林匹亞競賽或其他相當國際科學競賽三等獎以上/經各入學管道錄取之大一本國新生,且以考試分發錄取本校,以前三志願錄取,且錄取學系採計科目中任兩科均達全國前 3 %(108 至 111 學年度適用)/經各入學管道錄取之大一本國新生,且以第一志願錄取本校,且錄取名次列該學系錄取名額前 10 %(108 至 111 學年度適用)/符合低收入戶條件學生,得依本校西灣圓夢獎助學金實施要點規範申請;碩士班學生需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取得國立中山大學五學年學、碩士學位辦法或國立中山大學學士班學生七學年學碩博育才實施辦法之碩士班預備研究生,其大學部畢業成績於全系(班)排名前 20 %以內/取得國立中山大學五學年學、碩士學位辦法或國立中山大學學士班學生七學年學碩博育才實施辦法中之碩士班預備研究生之資格者於入學後/由本校大學部進入碩士班就讀,且其大學部畢業成績於全系(班)排名前 20 %以內/由本校大學部進入碩士班就讀,且其大學部畢業成績於全系(班)排名前 20 %至 40 %/碩士班甄試入學正取前 30 %/碩士班考試入學正取前 10 %/就讀本校配合國家重要產業政策與學校發展方向之碩士班別(另以專案簽核申請);海洋事務研究所研究生需符合以下任一條件:/以本所名義進行學術性之對外發表/擔任本所專任教師指導之研究生/從事本所行政事務服務
・不可申請:學士班:獎助期間若上一學期學業成績未達全班前 30 %者或於學期中休學者(取消當學期得獎資格);學士班:當學年(期)保留入學資格、休學、退學、轉學、未完成註冊者;學士班:已依本要點其他款項領取獎學金者(不得重複領取);碩士班:獎助期間若第一學期學業成績未達全班前 50 %者(取消第二學期得獎資格);碩士班:已依本要點其他款項領取獎學金者(不得重複領取);博士班: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工作、以在職生身分報考者;博士班:錄取當學年度休學、保留入學資格或未完成註冊者;博士班:已有領取退休俸或經系所審查不符資格者;博士班:休學、退學或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工作者(取消受獎資格);博士班: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轉入或轉回碩士班就讀者(取消受獎資格);博士班:經系所相關會議審查決議取消者(取消受獎資格)
・學士班獎學金:學測採計學科任三科滿級分者,400,000 元,二年內分四次於每學期發 100,000 元
・學士班獎學金:學測採計學科任二科滿級分者,50,000 元,於入學後第一學期一次發給
・學士班獎學金:個人申請入學錄取名次為每系榜示正取生前 10 %以內者,30,000 元,於入學後第一學期一次發給
・學士班獎學金:經特殊選才管道錄取成績優異經各學系推薦者,30,000 元,於入學後第一學期一次發給
・學士班獎學金:參加國際奧林匹亞競賽或其他相當國際科學競賽三等獎以上者,400,000 元,二年內分四次於每學期發 100,000 元
・學士班獎學金:考試分發以前三志願錄取,且錄取學系採計科目中任兩科均達全國前 3 %者(108-111 學年度),400,000 元,二年內分四次於每學期發 100,000 元
・學士班獎學金:考試分發以第一志願錄取本校,且錄取名次列該學系錄取名額前 10 %者(108-111 學年度),30,000 元,於入學後第一學期一次發給
・學士班獎學金:符合低收入戶條件學生,依本校西灣圓夢獎助學金實施要點規範申請獎助學金
・碩士班獎學金:碩士班預備研究生,大學部畢業成績全系(班)排名前 20 %以內者,每名 180,000 元,分二學期發放
・碩士班獎學金:碩士班預備研究生,大學部畢業成績全系(班)排名前 20 %至 40 %者,每名 160,000 元,分二學期發放
・碩士班獎學金:碩士班預備研究生資格者於入學後,每名 120,000 元,分二學期發放
・碩士班獎學金:由本校大學部進入碩士班就讀,大學部畢業成績全系(班)排名前 20 %以內者,每名 120,000 元,分兩學期發放
・碩士班獎學金:由本校大學部進入碩士班就讀,大學部畢業成績全系(班)排名前 20 %至 40 %者,每名 60,000 元,分兩學期發放
・碩士班獎學金:碩士班甄試入學正取前 30 %者,每名 60,000 元,分二學期發放
・碩士班獎學金:碩士班考試入學正取前 10 %者,每名 40,000 元,分二學期發放
・碩士班獎學金:就讀本校配合國家重要產業政策與學校發展方向之碩士班別,名額、金額與發放方式另以專案簽核申請
・博士班獎助學金:每位學生每學期獎助經費 180,000 元,按月分次發給,核給期限為入學後第一至第四學期
・博士班獎助學金:符合學士班學生七學年學碩博育才辦法資格之學生,第一至第六學期獎助學金
・海洋事務研究所研究生助學金:國內、外學術會議口頭發表論文或呈現海報,不具完整書面論文者,每篇發給 1,000 元
・海洋事務研究所研究生助學金:國內、外學術會議口頭發表論文或呈現海報,獲傑出或優秀作品獎者,每篇再發給 2,000 元
・海洋事務研究所研究生助學金:國內、外學術會議發表完整書面論文者,每篇發給 3,000 元
・海洋事務研究所研究生助學金:國內、外學術會議發表完整書面論文,獲傑出或優秀作品獎者,每篇再發給 3,000 元
・海洋事務研究所研究生助學金:國內、外學術期刊發表(含已接受)完整論文者,每篇發給 5,000 元
・海洋事務研究所研究生助學金:國內、外學術期刊發表(含已接受)完整論文,刊物屬 TSSCI、SSCI、SCI 或獲傑出或優秀作品獎者,每篇再發給 5,000 元
・海洋事務研究所研究生助學金:國內、外期刊、雜誌、報紙等平面或電子媒體發表海洋事務或海洋政策之政論文章者,每篇發給 1,000 元
・海洋事務研究所研究生助學金:國內、外期刊、雜誌、報紙等平面或電子媒體發表海洋事務或海洋政策之政論文章,具審查制度者,每篇再發給 2,000 元
・海洋事務研究所研究生助學金:專任教師指導之研究生獎助學金,依經費多寡另行公平分配
・海洋事務研究所研究生助學金:從事行政事務服務之研究生服務助學金,依經費多寡由所長決定
・申請方式:海洋事務研究所研究生助學金由發表之學生經指導教授認可,向所辦公室提出發表作品或得獎證明,簽請所長同意後發給
・注意事項:海洋事務研究所研究生助學金之學術性發表獎勵,每篇獎勵金額以獎勵高者核發
最高400,000元
博士班新生:申請表一份、博士班新生:研究計畫書一份、博士班新生:優異表現證明(如發表論文、得獎紀錄、課外活動等,無則免繳)、博士班新生:系所或指導教授配合款同意書、博士班在校生:申請表一份、博士班在校生:歷年成績單一份、博士班在校生:研究計畫書一份、博士班在校生:優異表現證明(如發表論文、得獎紀錄、課外活動等,無則免繳)、博士班在校生:系所或指導教授配合款同意書、海洋事務研究所研究生助學金:發表作品或得獎證明
電話:07-525-2000 ext. 5301|地址:80424 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 70 號
申請期間對於學生而言未明確列出具體起訖日期,多為內部作業時程或持續性受理。部分項目金額未明確列出。國立中山大學獎勵本國優秀學生就讀本校 (學士、碩士、博士)獎助學金要點於 2019/05/08 修訂。國立中山大學海洋事務研究所研究生助學金發放要點於 2016/04/27 修訂。
資料來源:https://gima.nsysu.edu.tw/p/412-1265-10896.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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