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出「原住民族經濟永續發展計畫創業共好計畫」,旨在協助原住民族企業改善經營體質並強化產業軟實力。本計畫提供兩階段服務:第一階段為短期診斷,名額 30 案;第二階段為深度輔導,擇優 15 案進行為期 4 個月的客製化輔導。申請對象須為實收資本額達 100,000 元以上的原住民族企業,負責人須為原住民,且公司或商號需符合特定原住民持股、股東或員工比例。本年度(114)的徵件已截止。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實收資本額至少須達 100,000 元以上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且負責人須為原住民。若非獨資公司,須符合下列任一條件:/原住民股份達 80 % 以上/原住民股東人數達 80 % 以上/具原住民身分之員工達總員工人數 50 % 以上;依商業登記法設立的商號或行號,且負責人須為原住民
・不可申請:為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各項貸款之逾期戶、呆帳戶;為原住民族企業貸款信用保證之逾期戶、代償戶等信用不良紀錄者
・第 1 階段:短期診斷服務,名額 30 案
・第 2 階段:深度輔導服務,為期 4 個月,擇優 15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