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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新創採購 場域實證 - 解題新創補助申請繳件

財經金融 全台 期限 2026-10-31

【主辦單位】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內容簡介】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推動「新創採購-場域實證‧共創解題」計畫,旨在鼓勵新創企業針對政府機關提出的業務挑戰,提供創新解決方案並進行場域實證。本計畫協助新創產品或服務優化以符合市場需求,並增加商業化落地機會。符合資格的國內獨資、合夥或公司,資本額達 100 萬元以上,且設立登記 8 年內(具創新能力者不受此限)皆可申請。每案最高可獲得 100 萬元補助,並需提出相對應自籌款。申請者須透過線上提案系統繳交計畫書等文件,經審查會擇優核定。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申請人為公司者,其公司淨值應為正值;資本額為 1,000,000 元以上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屬「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所稱之中小企業且自公告截止收案時為設立登記 8 年內;符合「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認定原則」第三點各款條件之一之事業
・不可申請:於 5 年內曾有執行政府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者;有因執行政府計畫受停權處分,且其期間尚未屆滿情事;於 3 年內有欠繳應納稅捐情事;就本補助案件,依其他法令享有租稅優惠、獎勵或補助;最近 3 年有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情事;陸資企業;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之分公司;公司狀態為解散、撤銷或停業;已獲政府其他補助者
・場域實證解題補助:每案最高上限 1,000,000 元,補助款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 50 %,需提出相對應自籌款
・補助科目:包含人事費、差旅費、消耗性材料或原材料費、設備使用費及維護費、與研究有關之費用
・申請方式:線上提案系統上傳電子檔,並將紙本文件郵寄至指定地址
・重要時間點:5 月中旬公告入選名單,6 月上旬完成補助契約簽訂,11 月中旬辦理結案驗收,結案後 5 年內進行成效追蹤
・注意事項:逾期未完成簽約者視同放棄受補助權利;補助款須專戶儲存專帳管理;結案如有結餘款應按補助比例繳回;受補助廠商須配合成果發表與展示活動;申請資料應與事實相符且不侵害智慧財產權;不得誇大研發成果或進行不當宣傳;若有訴訟或資格不符情事,本計畫得停止簽約或撤銷補助

【金額/折扣】

1,000,000元

【期間】

申請:即日起至 2026/05/14;活動:2026/07/01 ~ 2026/10/31

【應備文件】

基本資料申請表、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納稅之證明、計畫書及附件

【聯絡方式】

電話:(02) 2366-0812 分機 283 蘇先生、534 張先生|地址: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 95 號 4 樓之 3

資料來源:https://startup.sme.gov.tw/spp/challenge/article/048CA976-4B82-4AC3-832D-D184C3374C6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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