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供公費流感疫苗及新冠疫苗接種服務,對象涵蓋多個族群,包括 65 歲以上長者、孕婦、高風險對象、醫事人員、幼兒園托育人員、6 個月內嬰兒之父母及 6 個月至未滿 6 歲幼兒等。自 2025 年 10 月 1 日起,莫德納 LP.8.1 疫苗開始施打,並陸續擴大至 50-64 歲無高風險成人及所有滿 6 個月以上尚未接種的民眾。符合資格者可前往高雄市各合約醫療院所接種,部分院所可能收取掛號費或其他醫療費用。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高雄市或於高雄市工作、居住之民眾;符合以下任一公費對象資格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滿 65 歲(含)以上長者;滿 55 歲(含)至 64 歲(含)原住民;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孕婦;滿 6 個月(含)以上高風險對象;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6 個月(含)內嬰兒之父母;滿 6 個月(含)以上至未滿 6 歲幼兒;滿 50 歲(含)至 64 歲(含)無高風險成人(自 2025/11/01 起適用);滿 6 個月(含)以上尚未接種新冠疫苗之民眾(自 2026/01/01 ~ 2026/07/31 適用);滿 65 歲(含)以上長者、滿 55 歲(含)至 64 歲(含)原住民、滿 6 個月(含)以上且有免疫不全或免疫力低下患者,且與前 1 劑新冠疫苗間隔至少 6 個月(180 天)(再增加接種 1 劑新冠疫苗,自 2026/04/07 起適用)
・公費流感疫苗接種:依各合約院所規定,部分院所可能收取掛號費或相關醫療費用
・公費新冠疫苗(莫德納LP.8.1疫苗)接種:依各合約院所規定,部分院所可能收取掛號費或相關醫療費用
・申請方式:前往高雄市流感及新冠疫苗合約醫療院所接種
・注意事項:部分合約院所可能收取掛號費或其他相關醫療費用,請依各院所公告為準
2025/10/01 ~ 2026/07/31
電話:07-7134000|地址:802511 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