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提供年滿 15 歲以上、具工作意願但技能不足的待業或失業民眾,參與免費的職業訓練機會。此訓練包含學科及術科課程,旨在強化學員的就業技能,並結合工作機會或就業輔導活動,以提升訓後就業成效。此外,訓練單位也需安排至少 3 小時的性別平等課程,以增進學員的性別平等意識。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年滿 15 歲(含)以上;具工作意願;具工作技能不足;待業或失業民眾
・失業者職業訓練:提供學科及術科課程,並結合工作機會或就業輔導活動
・性別平等課程:至少 3 小時
・注意事項:訓練單位應安排至少 3 小時之性別平等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