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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國立中山大學獎勵本國優秀學生就讀本校(學士、碩士、博士)獎助學金

教育文化 高雄市

【主辦單位】

國立中山大學

【內容簡介】

・國立中山大學為鼓勵優秀本國學生就讀學士、碩士與博士班,特設此獎助學金。獎勵對象涵蓋透過各入學管道錄取之學士班新生、全職碩士班新生,以及全職且具研究潛力之博士生。獎助項目依學位層級與入學條件而異,學士生最高可獲 400,000 元,碩士生最高 180,000 元,博士生每學期最高 240,000 元。申請方式多為相關單位主動審核,部分需系所推薦或簽署切結書,旨在吸引並培育優秀人才。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本國學生;就讀國立中山大學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班制;碩士生需為全職學生;博士生需為全職且具有研究潛力;碩士生不得在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工作(含留職停薪者)或已領取退休俸者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學士生:經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含南星計畫)、特殊選才與運動績優管道錄取本校,且入學當年度學科能力測驗錄取學系所採計學科之任三科級分達到滿級分;學士生:經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含南星計畫)、特殊選才與運動績優管道錄取本校,且入學當年度學科能力測驗錄取學系所採計學科之任二科級分達到滿級分;學士生:申請入學其錄取名次為每系榜示正取生前 10 %以內(正取生未滿 4 人者以 1 人計,其餘四捨五入),其中音樂系以各組正取生分別計算;學士生:經特殊選才管道錄取本校成績優異,經各學系推薦;學士生:參加國際奧林匹亞競賽或其他相當國際科學競賽三等獎以上;學士生:符合低收入戶條件學生(得依本校西灣圓夢獎助學金實施要點規範申請);碩士生:依國立中山大學五學年學、碩士學位辦法或國立中山大學學士班學生七學年學碩博育才實施辦法入學之碩士班研究生,其大學部畢業成績於全班排名前 20 %以內;碩士生:依國立中山大學五學年學、碩士學位辦法或國立中山大學學士班學生七學年學碩博育才實施辦法入學之碩士班研究生,其大學部畢業成績於全班排名前 20 %至 40 %;碩士生:依國立中山大學五學年學、碩士學位辦法或國立中山大學學士班學生七學年學碩博育才實施辦法入學之碩士班研究生;碩士生:由本校大學部進入碩士班就讀,且其大學部畢業成績於全班排名前 20 %以內;碩士生:由本校大學部進入碩士班就讀,且其大學部畢業成績於全班排名前 20 %至 40 %;碩士生:碩士班甄試入學正取前 30 %(不足一位者直接進位);碩士生:碩士班考試入學正取前 10 %(不足一位者直接進位);碩士生:就讀本校配合國家重要產業政策與學校發展方向之碩士班別(得獎名額、金額與發放方式應另以專案簽核申請);博士生:經博士班甄試、考試、申請進入本校各系(所、學位學程)就讀,成績優良且具有研究潛力之全職博士生(本校菁英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博士生:由本校碩士班直升或應屆畢業進入博士班就讀者,經系所或指導教授推薦申請(本校菁英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博士生:經博士班甄試、考試、申請進入本校各系(所、學位學程)就讀、或逕修讀博士學位,成績優良且具有研究潛力之全職博士班新生(國科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博士生:一至三年級本國全職博士生(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
・不可申請:學士生獎助期間若上一學期學業成績未達全班前 30 %者或於學期中休學者;學士生當學年(期)保留入學資格、休學、退學、轉學、未完成註冊者;碩士生第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未達 3.5(含)以上或未通過,且未經指導教授推薦者;碩士生因故退學、轉學、未完成註冊者;博士生為外國生、僑生及陸生(另訂要點)
・學士學位生獎學金(學測任三科滿級分):400,000 元,二年內分四次於每學期發 100,000 元
・學士學位生獎學金(學測任二科滿級分):50,000 元,於入學後第一學期一次發給
・學士學位生獎學金(申請入學正取前 10 %):30,000 元,於入學後第一學期一次發給
・學士學位生獎學金(特殊選才成績優異經學系推薦):30,000 元,於入學後第一學期一次發給
・學士學位生獎學金(國際奧林匹亞競賽或其他相當國際科學競賽三等獎以上):400,000 元,二年內分四次於每學期發 100,000 元
・碩士學位生獎學金(五學年學碩士或七學年學碩博育才入學,大學部畢業成績全班排名前 20 %):每名 180,000 元,分二學期發放
・碩士學位生獎學金(五學年學碩士或七學年學碩博育才入學,大學部畢業成績全班排名前 20 %至 40 %):每名 160,000 元,分二學期發放
・碩士學位生獎學金(五學年學碩士或七學年學碩博育才入學):每名 120,000 元,分二學期發放
・碩士學位生獎學金(本校大學部進入碩士班就讀,大學部畢業成績全班排名前 20 %):每名 120,000 元,分二學期發放
・碩士學位生獎學金(本校大學部進入碩士班就讀,大學部畢業成績全班排名前 20 %至 40 %):每名 60,000 元,分二學期發放
・碩士學位生獎學金(碩士班甄試入學正取前 30 %):每名 60,000 元,分二學期發放
・碩士學位生獎學金(碩士班考試入學正取前 10 %):每名 40,000 元,分二學期發放
・碩士學位生獎學金(就讀配合國家重要產業政策與學校發展方向之碩士班別):名額、金額與發放方式另以專案簽核申請
・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本校菁英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108學年度起入學學生):每生每學期 180,000 元,得分次發給,核給期限至第六學期止(符合特定條件可延長至第八學期)
・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國科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112學年度含前入學學生):每學期 240,000 元,得分次發給,核給期限至第八學期止
・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國科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113學年度起入學學生):每學期 240,000 元,得分次發給,核給期限至第六學期止(符合特定條件可延長至第八學期)
・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113學年度起入學學生):每學期 200,000 元
・申請方式:學士生由教務處註冊課務組主動提供符合條件名單予學生事務處,待學生完成註冊後,由學生事務處辦理核撥作業;碩士生各系所應於當年度 11 月 20 日前將推薦名單送研究發展處彙整,俾便辦理獎學金發放事宜;博士生實際名額由系所提出申請後,經教務處召開審查委員會審查核定
・注意事項:學士生各款獎學金不得重複領取;碩士生各獎助不得重複領取;碩士生各系所所分配名額於發放後若有剩餘或有符合得獎人資格但未獲得獎學金之學生,承辦單位應於當年度 11 月 20 日前知會研究發展處,由研究發展處統一重新分配,在經費許可情形下依發放條件優先順序改發放給符合資格學生;博士生受獎者如因故放棄或被取消受獎資格,本校將停止核發獎學金,該獎勵名額得由原受獎者所屬學院推薦當學年度入學符合受獎資格之博士生遞補之;如該學院無遞補人選,則由教務處另召開審查委員會將該名額由其他學院符合資格之博士生遞補之

【金額/折扣】

最高400,000元

【應備文件】

碩士生請領獎助學金切結書、碩士生研究生獎學金保留領取聲明書(欲保留受獎資格者)、碩士生未修課致無法提供成績者,須另附說明書,並經指導教授或系所主管審核通過推薦、博士生系所或指導教授推薦申請(由本校碩士班直升或應屆畢業進入博士班就讀者)

【聯絡方式】

電話:分機 2143 (孫渝潔)

【注意事項】

本福利為國立中山大學的獎助學金要點,屬於長期性政策,因此沒有明確的申請期間或活動期間,而是依據學年度和入學資格進行審核與發放。聯絡電話為法規承辦人分機。

資料來源:https://regs.nsysu.edu.tw/rule/rul_vie?rul=20191031140710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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