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宜大學
・靜宜大學為鼓勵原住民族學生升學,特別推出 115 學年度學士原住民專班獨立招生計畫。此計畫提供健康照顧社會工作學士學位學程及犯罪防治學士學位學程,各招收 25 名原住民族學生。申請者可享免報名費優惠,並在符合教育部學雜費減免資格下,每學期僅需負擔約 4,500 至 5,500 元的學費,同時還可獲得獎助學金。申請資格為具原住民族身分,且為國內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符合同等學力資格者。報名採網路填表後郵寄資料方式,申請期間為 2026/01/28 至 2026/05/15。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須具有原住民族身分,原住民身分認定依「原住民身分法」相關規定辦理;凡於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或同等以上學校之應屆畢業或已畢業學生,或符合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二條之資格規定;若持境外學歷報考者,須符合教育部「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九條規定,辦理驗證並繳驗(交)相關文件,且填妥附表學歷認可切結書
・不可申請:已獲全額減免學雜費類別之學生,應於獎學金與減免擇一
・免收報名費
・學雜費減免:每學期僅需負擔 4,500 ~ 5,500 元(符合教育部學雜費減免資格者)
・獎助學金:提供給符合教育部學雜費減免資格之大學部原住民專班學生
・招生名額:健康照顧社會工作學士學位學程原住民專班 25 名
・招生名額:犯罪防治學士學位學程原住民專班 25 名
・申請方式:網路報名後郵寄資料,或於上班時間現場繳件
・正、備取生就讀意願網路登記:2026/05/29 中午 12:00 ~ 2026/06/11 中午 12:00;登記結果及應報到名單公告:2026/06/15 中午 12:00;報名人數若未達 12 名,得不辦理招生考試;繳交資料一概不予退還;錄取學生辦理報到或註冊時,應依本校規定繳驗證書及證明文件;所繳學、經歷證件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不實或不符報考資格等情事,經查證屬實者,未入學者取消其錄取資格,已入學者開除學籍;身心障礙或其他特殊情形考生,請與招生組聯絡;正、備取生務必於規定期間完成就讀意願網路登記,未完成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正取生若同時錄取兩系時,僅得擇一系辦理正取報到手續;已錄取之學生須於 115 學年度第 1 學期入學,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經同時錄取多校時應擇一報到,不得重複報到;原住民身份學雜費減免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若同時具有原住民族學生、身心障礙學生、中低收入等多種身份類別,已獲全額減免學雜費類別之學生,應於獎學金與減免擇一
5,500元
2026/01/28 ~ 2026/05/15
報名表(貼妥照片)、全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需註明原住民族身分)、學歷證件(已畢業者繳交畢業證書影本;應屆畢業生繳交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同等學力資格者繳交同等學力證明影本及相關文件)、高中(職)歷年成績單正本、自傳個人基本資料(含民族別);族語或族群文化經驗資料、社會服務經驗證明、社團服務證明或學校服務證明、國外學歷認可切結書(持國外學歷者)、大陸學歷認可切結書(持大陸學歷者)
電話:04-26328001 分機 17913、17914 (招生組);04-26645041-3 (招生組專線)|地址:433303 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七段 200 號 (靜宜大學招生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