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
・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推出 115 年度照顧服務員實務課程班,專為中高齡勞工設計,提供 40 小時的專業技能訓練,內容涵蓋日常生活活動維持、生命徵象測量、身體清潔、餐食服務及緊急事件處理等實務操作,旨在輔導學員取得照顧服務員證照。本課程費用為 900 元,但符合資格的中高齡勞工可享免負擔費用。申請者須年滿 16 歲以上,為本國勞工,並已具備照顧服務員結業證明書。報名方式包含現場、郵寄或線上申請,截止日期為 2026/07/10。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年滿 16 歲(含)以上;具參訓意願之本國勞工;不具有公教人員保險或軍人保險被保險人、日間部學生之身分;應符合該職類技能檢定報檢資格;已具 2003/02/13 後之照顧服務員結業證明書(內容需記載地方主管機關同意備查之日期、文號、訓練課程及訓練日期);具中高齡身分之勞工(可享免負擔費用);在 1 年內(以結訓日起算)參加本中心所辦理中高齡優先班以 1 班為限(可享免負擔費用)
・不可申請:所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 1 年內參加本中心所辦證照輔導訓練 2 班(含)以上;重複參加相同班名之本中心所辦證照輔導訓練,且其結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 3 年內
・照顧服務員實務課程班(3)-中高齡優先班:訓練時數 40 小時,每班最多 15 人,中高齡勞工免負擔費用,其餘學員自行負擔 900 元
・申請方式:現場或郵寄報名(新北市淡水區民權路 187 巷 12 號 1 樓或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 1 段 101 號 6 樓),或線上報名(新北勞動雲–職訓補給站)
・注意事項:本課程請假時數超過 4 小時予以退訓;結訓標準為各單元評量皆通過(達 60 分),發給訓練期滿證明書及照顧服務員職能認證證書(iCAP 認證書);本班不符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申請條件;錄訓學員需繳交自行負擔部分訓練費用,退訓退費依規定辦理;受訓期間依規定強制加入訓字號「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不含全民健保);課程期間交通費請自理
900元
申請:即日起至 2026/07/10;活動:2026/07/24 ~ 2026/08/02
報名表、1 吋照片(背面寫上姓名與班別)、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有效期間居留證正、反面影本)、照顧服務員結業證明書影本、查詢個人資料同意書、具原住民或新住民身分者,需檢附詳細記事之全戶戶口名簿或開課前 1 個月內之戶籍謄本影本 1 份、已報名 115 年檢定者檢附收據證明(請自行斟酌是否繳件)、近 3 個月內有職務說明之在職證明(非勞保明細,請自行斟酌是否繳件)
電話:(02)2808-1612(江小姐)|地址:251019 新北市淡水區民權路 187 巷 12 號 1 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