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法律扶助基金會由司法院捐助成立,旨在為無力負擔訴訟費用及律師報酬的民眾提供專業法律協助,以保障其訴訟權及平等權。基金會於全國各縣市設有 22 個分會及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提供多元服務項目,包括民事、家事、刑事、行政事件的訴訟代理、辯護或輔佐,以及檢警第一次偵訊律師陪同。此外,也提供調解、和解代理、法律文件撰擬(如書狀、律師函)及電話、現場、視訊法律諮詢等服務。基金會亦針對特定議題推動多項扶助專案,如勞工訴訟、原住民法律扶助、身心障礙者法律扶助及住宅租賃糾紛等,確保弱勢族群能獲得適當的法律保護。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需要專業性法律幫助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符合法律扶助法相關規定之無資力;因其他原因無法受到法律適當保護
・訴訟、非訟、仲裁及其他事件之代理、辯護或輔佐(包含各類民事、家事、刑事、行政事件)
・檢警第一次偵訊律師陪同到場服務
・調解、和解之代理
・法律文件撰擬(書狀、律師函等)
・法律諮詢(電話、現場面談、視訊方式)
・申請方式:就近至基金會各地分會申請
・注意事項:基金會目前已於全國各縣市設立 22 個分會及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
頁面描述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年度預算,但未列出個人可直接領取的金額。申請所需文件未於頁面中詳列。
資料來源: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1-57187-ceece-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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