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推動「雇主支持身心障礙員工就業試辦作業要點」,旨在鼓勵事業單位提供身心障礙員工友善的職場環境與職涯發展機會。本要點提供多項補助與獎勵,協助雇主建立友善進用機制、提供共融職場環境、推動職涯發展措施、設置工作教練、落實職場合理調整及發展群組進用模式。補助項目包含講師鐘點費、諮詢輔導費、場地租借費、餐費、工作教練費,以及最高 20 萬元的職場合理調整補助,和最長 12 個月、每月 1 萬 3,000 元的群組進用獎勵金。雇主需提交身心障礙員工職場支持計畫書及相關證明文件進行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依法設立之事業單位;進用身心障礙員工;瞭解並願意遵守本要點相關規定;同意執行機關因審查案件需要查詢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等資料;證明所提供資料均為屬實
・講師鐘點費:每小時最高 2,000 元(限外聘講師)
・諮詢輔導費:每小時最高 2,000 元(含個別諮詢及團體諮詢,限外聘講師,邀請身心障礙相關專家學者入場提供諮詢意見等)
・出席費:每次最高 2,500 元
・教材費:依計畫需求編列
・書籍資料印製費:依計畫需求編列
・場地租借費:每次最高 20,000 元
・餐費:每人每餐最高 120 元
・工作教練費:外聘每小時 1,000 元、內聘每小時 500 元,最高補助 45 小時
・落實職場合理調整:每年最高 20 萬元(包含將精神納入人事規章最高補助 5 萬元,納入工作規則最高補助 8 萬元,或已獲人事規章補助後再納入工作規則可申請差額 3 萬元;公告受理申請窗口最高補助 2 萬元;完成 1 名個案調整補助 1 萬元,如該案已獲職務再設計補助則補助 5,000 元)
・群組進用獎勵金:每月核發 1 萬 3,000 元,或每小時核發 70 元,最長 12 個月(適用於新進用身心障礙員工工作達 3 個月以上者)
・其他有必要編列之項目費用:經費額度視計畫需求編列
・申請方式:提交申請書及相關文件至執行機關
・注意事項:匯款帳戶限身心障礙員工職場支持計畫申請單位,第 2 次起之申請案,帳戶未有變更者得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