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雇主支持身心障礙員工就業試辦作業要點

財經金融 全台 期限 2027-12-31

【主辦單位】

勞動部

【內容簡介】

・勞動部推動「雇主支持身心障礙員工就業試辦作業要點」,旨在協助雇主建立友善職場環境,支持身心障礙員工穩定就業。本要點適用於進用 3 名以上身心障礙員工的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雇主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輔導並訂定支持計畫後,可申請「職場支持費」,每年最高補助 300,000 元,另有群組進用獎勵金。補助項目涵蓋講師鐘點費、諮詢輔導費、工作教練費、合理調整補助費等。雇主需於計畫執行完成後 90 日內,檢附申請表、成果報告及經費單據等文件向分署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進用 3 名以上身心障礙員工之雇主;雇主為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團體指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者(不包括政治團體及政黨);員工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取得身心障礙證明、符合特殊教育法所稱身心障礙情事、經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為精神疾病且病情穩定、經醫療院所診斷為失智症、職業災害失能勞工;經所在地分署輔導後,向其申請執行支持計畫;依核定之支持計畫、執行期間及預定進度確實執行;指定專責人員統籌支持計畫之執行與聯繫事宜;派員參與分署辦理之身心障礙員工職場支持研習課程及交流活動
・不可申請:不實申領或溢領;規避、妨礙或拒絕輔導、訪視及查核;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或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有關就業歧視、性別歧視或年齡歧視禁止之規定,經處以罰鍰;經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96 條第 2 款規定,處以罰鍰;身心障礙員工為雇主或其負責人之配偶、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未依核定之支持計畫執行,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同一期間以同一事由已領取其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補(獎)助;違反相關勞動法令,情節重大;其他違反本要點規定;(申請群組進用獎勵金者)僱用同一身心障礙員工,於同一時期已領取政府機關其他同性質之就業促進相關補助或津貼;(申請群組進用獎勵金者)同一雇主再僱用離職未滿一年之勞工;(申請群組進用獎勵金者)庇護工場僱用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申請群組進用獎勵金者)申請群組進用獎勵金前,未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8 條比率進用規定,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或申請群組進用獎勵金期間,所僱用之身心障礙者經列計為雇主應依法定比率進用之對象
・職場支持費:每年最高補助 300,000 元
・群組進用獎勵金:補助額度不列入最高補助額度計算
・補助項目包括講師鐘點費、諮詢輔導費、出席費、教材費、書籍資料印製費、場地租借費、餐費、工作教練費、合理調整補助費、群組進用獎勵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申請方式:雇主經所在地分署輔導後,檢附申請書及必要文件向分署申請執行支持計畫,並於計畫執行完成日次日起 90 日內提出職場支持費申請
・重要時間點:雇主應於支持計畫執行完成日次日起 90 日內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申請文件不符規定或未於規定期限內提出者,不予受理。計畫成效未達預期目標者,分署得依實際辦理情形核發部分補助。雇主應妥善保存相關檔案資料,並配合查核。

【金額/折扣】

300,000元

【期間】

即日起至 2027/12/31

【應備文件】

身心障礙員工職場支持費申請表及領據、成果報告表、經費支用單據及支出明細表、其他足資證明執行職場支持措施項目相關佐證資料、其他經分署認定有必要之文件

【注意事項】

文案未列出本要點的確切發布日期。文案提及「補助基準如附件二」,但附件內容未提供,故無法抽取各項目的具體補助標準。

資料來源:https://ws.yunlin.gov.tw/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NDEyL3JlbGZpbGUvOTI5My81ODMwMDMvN2FiOWJmYzQtMGM3OS00MTljLWJhMjgtNjZhYTljZDIzZmE2LnBkZg%3d%3d&n=6ZuH5Li75pSv5oyB6Lqr5b%2bD6Zqc56SZ5ZOh5bel5bCx5qWt6Kmm6L6m5L2c5qWt6KaB6bueLeWLmOiqpOihqC5wZGY%3d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