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提供身心障礙者創業貸款利息補貼,旨在協助設籍雲林縣一年以上、年齡介於 20 至 65 歲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居民創業。符合資格者,其向轄內金融機構辦理的創業貸款,最高 1,000,000 元貸款金額的利息將由縣府全額補助,補助期限最長 7 年。申請人需先取得金融機構核貸,再檢附相關文件向縣府申請利息補貼,並需確保所創事業稅籍設於雲林縣且實際參與經營。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並居住雲林縣一年以上;年滿 20 歲至 65 歲以下(認定基準點以本案收件日計算);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具有工作能力、創業意願與能力;創業並經貸款行庫同意核貸二年內;為所創事業實際負責人或主要出資人,且實際參與工作;所經營之行業稅籍應設於雲林縣並依法辦理營業登記(執業許可證)
・不可申請:曾獲中央或地方政府創業性貸款者;不得同時重複向其他政府機關申辦同性質之貸款;本貸款不得用於置產、救急償還、轉投資及生活費用等無營利收入之用途;不得經營妨害公共安全、環境衛生、社會風俗等事業
・創業貸款利息補貼:每人最高 1,000,000 元貸款金額之利息,由雲林縣政府全額補助,補助期限以自領取貸款之日起 7 年內為限
・申請方式:申請人需先經轄內金融機構審核通過貸款程序,再檢具文件向雲林縣政府提出利息補助申請。核定補助後,應於每年 1、4、7、10 月之 5 日前以掛號郵寄貸款利息證明與核定函影本申請利息撥付
・重要時間點:申請人自取得申請本貸款資格證明後,需於 3 個月內向轄內金融機構辦理貸款,並於 6 個月內辦妥貸款及向雲林縣政府提出利息補助申請
・注意事項:合夥共同創業同一事業申請者不超過 2 人。曾接受公私立職業訓練機構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技藝訓練領有結業證書,或參加技能檢定領有合格證書者,優先核貸。每人以申請 1 次為限,且不得同時重複向其他政府機關申辦同性質之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