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推出「補助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旨在鼓勵雇主為員工提供更完善的育兒支持。這項福利提供多種補助項目,包括設置或改善哺集乳室、新興建或已設置托兒設施的設施設備費、教保或托育人員人事費、營運費,以及雇主減免員工子女收托費。此外,也補助職場居家式托育服務及直接提供員工育兒補貼。補助金額依項目不同,從哺集乳室設備最高 20,000 元,到新興建托兒設施最高 5,000,000 元不等,育兒補貼每名員工子女每年最高 10,000 元。雇主可透過線上系統向所在地的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原則上補助比率最高為實支數的 80 %,但針對員工數較少或提供延後/夜間托育的雇主,可提高至 90 %。本年度申請期間為 2026/05/01 至 2026/09/30,部分育兒補貼可追溯至 2026/01/01 的支出。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雇主(公司行號、事業單位);申請單位應至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填寫申請書表;申請單位應向所在地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申請項目非屬政府設立、推動,且同一年度未獲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補助(公辦民營或出租場所委由專業團隊經營且自負盈虧者不在此限);補助總數比率原則以不超過實支數之 80 %
・不可申請:已核准補助相同之托兒設施設備,每 2 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依法辦理之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托兒措施屬政府設立、推動者,或同一年度已獲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補助者(公辦民營或出租場所模式委由專業團隊經營,且自負盈虧者,不在此限)
・哺(集)乳室設備費:最高補助 20,000 元
・新興建托兒設施設施設備費:購置托兒遊樂設備、廚衛設備、衛生保健設備、安全設備、教保設備、幼童專用車內部安全設施及哺(集)乳設備等
・新興建托兒設施教保或托育人員人事費: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5,000 元,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60,000 元,每收托 5 人補助 1 人,最多補助 5 人
・新興建托兒設施營運費:依實際收托受僱者子女數計算,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500 元,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6,000 元
・新興建托兒設施雇主減免受僱者子女收托費:依實際減免受僱者子女收托費用人數計算,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800 元,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9,600 元,且補助總數不得逾減免收托費之 80 %
・新興建托兒設施合計最高補助 5,000,000 元
・已設置托兒設施設施設備費:購置、更新或改善托兒遊樂設備、廚衛設備、衛生保健設備、安全設備、教保設備、幼童專用車內部安全設施及哺(集)乳設備等
・已設置托兒設施教保或托育人員人事費: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5,000 元,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60,000 元,每收托 5 人補助 1 人,最多補助 5 人
・已設置托兒設施營運費:依實際收托受僱者子女數計算,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500 元,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6,000 元
・已設置托兒設施雇主減免受僱者子女收托費:依實際減免受僱者子女收托費用人數計算,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800 元,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9,600 元,且補助總數不得逾減免收托費之 80 %
・已設置托兒設施合計每年最高補助 1,000,000 元
・職場居家式托育服務設施設備費:購置、更新或改善遊具、玩具、睡眠休息、安全防護、盥洗、備餐用餐等設備
・職場居家式托育服務之托育人員人事費: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5,000 元,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60,000 元,每收托 2 人補助 1 人,最多補助 2 人
・職場居家式托育服務合計最高補助 1,000,000 元
・育兒補貼:依受僱者子女數,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10,000 元,每一雇主每年最高補助 1,000,000 元
・育兒補貼補助比率:僱用未滿 100 人之雇主,以每一受僱者子女補助實支數 70 %為上限;僱用 100 人以上未滿 500 人之雇主,以每一受僱者子女補助實支數 60 %為上限;僱用 500 人以上之雇主,以每一受僱者子女補助實支數 50 %為上限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至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填寫申請書表,向申請單位所在地的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補助款支用單據開立日期,除新設立托兒設施依興設發生事實認定外,有關哺(集)乳室、已設立托兒設施及托兒措施,以當年度或前一年度為限
・注意事項:補助總數比率原則以不超過實支數之 80 %,但僱用員工 99 人以下或有提供延後收托及夜間托育者,得提高補助上限為 90 %;接受補助之雇主應於適當處標明「勞動部○○年度經費補助」字樣,並檢附照片辦理核銷;逾期或文件不齊全經通知限期補正未補正者,不予受理結報;接受補助之雇主應妥善保存支用單據正本及建立完整補助檔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