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
・宜蘭縣政府為鼓勵社會住宅的興辦與營運,特別制定了《宜蘭縣社會住宅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這項福利針對在宜蘭縣內興辦社會住宅的單位,依據其興辦方式提供地價稅及房屋稅的減免。部分符合條件的社會住宅可享免徵地價稅及房屋稅,其他則可獲得地價稅減徵 80 %,以及房屋稅稅率減徵至 1.2 %的優惠。減免的起算日期會依社會住宅取得土地或房屋、或經縣府核准營運之日起算,旨在減輕社會住宅營運者的稅務負擔,提升其提供社會住宅的意願。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興辦社會住宅者;依住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各款或第二項各款規定興辦社會住宅
・依住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第七款、第八款、同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或第五款規定興辦者:免徵地價稅及房屋稅
・依住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第六款或同條第二項第四款規定興辦者:地價稅減徵應納稅額 80 %;房屋稅稅率減徵為 1.2 %
・注意事項:同一地號土地或同一建號房屋,若僅部分符合社會住宅用途,可按符合用途之使用面積比率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
・本自治條例自 2020/01/01 施行;2024/01/08 修正之條文,自 2024/07/01 施行;2025/01/02 修正之條文,自 2025/07/01 施行
電話:03-9251000|地址:宜蘭市縣政北路 1 號
此為宜蘭縣政府針對社會住宅興辦者提供的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免自治條例,非針對一般民眾。頁面內容為法規條文,未提供具體的申請流程或應備文件清單。
資料來源:https://glrslaw.e-land.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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