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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新北市政府交通局通用計程車營運獎勵金

交通移動 新北市 期限 2026-05-01 已過期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內容簡介】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為鼓勵通用計程車駕駛人積極服務乘坐輪椅的乘客,特別提供營運獎勵金。這項獎勵金的對象是與交通局簽訂行政契約的計程車客運服務業、計程車客運業或駕駛人。申請者必須確保其通用計程車已加入預約整合系統,並在當月份載運乘坐輪椅乘客達到至少 50 趟次。獎勵金的申請採每月線上辦理,並依實際載運趟次多寡,提供每趟次 50 元的補助,或針對達到 65 趟次以上的申請者,可選擇依停留服務時間及空駛里程計算補助額度。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與新北市政府交通局簽訂通用計程車隊經營管理行政契約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計程車客運業或駕駛人;經交通局依補助要點第三點第二項公開徵求或招募,或符合補助要點第五點第三項規定之本市通用計程車業者或駕駛人;營運之通用計程車已加入預約整合系統,且當月份營運趟次有紀錄可稽;營運之通用計程車當月載運乘坐輪椅乘客達 50 趟基本趟次
・不可申請:申請日期逾規定期限;申請要件不符;書面申請表未簽名、填寫名目不符,或檢附文件不齊、模糊不清無法審核,經通知限期補正,逾期仍未補正;申請文件有不實或造假;其他不符合本作業要點或補助要點規定之情形;駕駛人未正確操作預約系統之行動裝置 APP,致營運資料不完整之趟次;未於服務期間保持計費表、悠遊卡刷卡設備正常運作,致乘客權益受損之趟次;已申請其他中央補助款或受政府委辦經費支應之趟次
・營運獎勵金(載運乘坐輪椅乘客未達 65 趟目標趟次):每趟次補助 50 元
・營運獎勵金(載運乘坐輪椅乘客達 65 趟目標趟次):/每趟次補助 50 元/每趟次以停留服務時間及空駛里程計算補助額度:/停留服務時間:依本市公告計程車運價之計時費率換算為 15 分鐘金額/空駛里程:依本市公告計程車運價續程費率換算為補助里程金額,以 10 公里為限
・申請方式:每月 15 日前於預約系統完成前一個月營運獎勵金線上申請,經審核符合規定者,應依交通局通知之期限內,提送書面申請表
・注意事項:申請資料不合規定者應依交通局通知之期限內補正;申請文件有不實或造假、已獲其他相同性質補助或違反其他法令者,交通局得書面限期追繳營運獎勵金

【金額/折扣】

最高50元

【期間】

申請:自 2026/05/01 起,每月 15 日前申請前一個月份獎勵金;活動:自 2026/05/01 起(每月)

【應備文件】

書面申請表 (經線上申請審核符合規定後,依交通局通知期限內提送)

【聯絡方式】

電話:1999 (新北市專用) 或 (02)2960-3456|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12:30 13:30~17:30 (國定假日除外)

【注意事項】

頁面主要為法規修正公告,實際補助內容詳見附件「修正規定.pdf」。附件「操作手冊.pdf」為系統操作說明,非福利內容。

資料來源:https://web.law.ntpc.gov.tw/news.aspx?msgid=7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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