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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農地污染停耕及農漁產品銷燬補償

財經金融 全台

【主辦單位】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

【內容簡介】

・環境部提供農地污染停耕及農漁產品銷燬補償,旨在保障農民生計與食用農產品安全。當農地土壤經檢驗確認重金屬污染達管制標準,並被公告為污染控制場址時,農民若配合停止耕作,或其農漁產品因污染而需銷燬,即可申請此項補償。停耕補償金額比照農業部休耕農田直接給付額度,每年補助兩期作;農漁產品銷燬補償則依地方政府查估基準或農業部生產成本報告擇優給付。農民可於每年 3 月及 9 月的特定期間,向農地所在地的鄉(鎮、市)或區公所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農地土壤經檢驗確定污染物濃度已達土壤污染管制標準;農地被依法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農民配合停止耕作(針對停耕補償);農漁產品因土壤污染致污染或有受污染之虞,並經檢測、管制或銷燬(針對銷燬補償)
・食用作物剷除銷燬補償:/水稻:第 1 期作打 8 折給付,第 2 期作打 7 折給付/果樹類農作物:不打折,依實際查估結果核定/其他農作物:打 8 折給付/價格依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訂「當年度辦理農林作物及水產養殖物、畜禽補償遷移費查估基準」或農業部編訂之前 3 個年度「臺灣農產品生產成本調查報告」產物價格,擇優給付
・農地停耕補償:價格比照農業部當年度執行之「休耕農田種植綠肥作物直接給付額度」辦理,原則上每年補助兩期作
・申請方式:向農地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或區公所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超過當期申請期限者,應於次一期作申請期程內補申請
・注意事項:農地污染控制場址於改善期間,農民配合停止耕作,基於農民生計遭受影響,給予相當補償

【金額/折扣】

7折

【期間】

每年 3/1 ~ 3/31 及 9/1 ~ 9/30

資料來源:https://sgw.moenv.gov.tw/public/services/preventive-investigation/national-farmland-surv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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