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提供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的兩項優惠措施。首先,針對已投保環境損害責任險或相關污染責任險的事業,可申請將應繳納的整治費費額以 95% 計算,此優惠將適用於申請次一年度的各季整治費,鼓勵企業透過保險承擔環境責任。其次,為減輕小額繳費者的行政負擔,自 2025 年(114 年)起,若事業當季應繳納的整治費金額低於 200 元,則該季無須進行申報及繳納。這兩項措施旨在鼓勵企業環保作為並簡化行政流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繳費人(事業名稱);已投保環境損害責任險或相關污染責任險;保險契約書條款中須清楚載明承保範圍應包含保險期間被保險人廠區內主要製程、管線及貯存設施所致所有污染環境之必要移除、清除費用
・不可申請:申請資料不全或不符規定,經通知補件或修正後仍不符規定者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保險優惠費額:申請以應繳納整治費費額之 95% 計算之優惠費額,申報繳納其次一年度之各季整治費。如有未滿 1 元之金額,採四捨五入方式計算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小額免申繳:當季應繳納金額小於 200 元者,無須申報繳納
・申請方式:保險優惠費額需於整治費申報系統檢具相關資料及中文證明文件提出申請;小額免申繳符合條件者自動免申繳
・注意事項:繳費人得以會計年度為計算單元,依據事由申請整治費優惠費額;切結書聲明若有不實,願負刑事及行政法上之一切法律責任,並同意無條件返還優惠費額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