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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再就業計畫-雇主職場支持輔導獎勵

財經金融 全台

【主辦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內容簡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推出「婦女再就業計畫」下的「雇主職場支持輔導獎勵」,旨在鼓勵雇主提供友善職場環境,協助長期退出勞動市場的婦女重返職場並穩定就業。本獎勵針對僱用退出勞動市場 180 日以上婦女的雇主,若能提供工時調整及其他至少一項職場支持輔導措施(如職涯發展、家庭照顧協助、在職訓練等),每僱用一名符合資格的婦女,每月可獲得 5,000 元的補助,最長可核發 12 個月。此計畫目標是提升女性勞動參與率,並紓解產業人力短缺問題。雇主需為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並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為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僱用退出勞動市場 180 日以上之婦女;於僱用婦女之日起 180 日內提供工時調整或至少一項其他職場支持輔導措施(如推動職涯發展、家庭照顧協助措施或補助、員工支持方案、在職教育訓練、專屬教育訓練教材、心理諮詢或關懷措施、其他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認定之友善協助方案);僱用期間連續滿 30 日;若為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工資不低於勞動部公告之每月最低工資;若為部分工時工作,時薪不低於勞動部公告之每小時最低工資,且每月工資合計應達每月最低工資二分之一以上;為所僱用之婦女依法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不可申請:雇主為政治團體及政黨;僱用之婦女為負責人之配偶、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領取期間有與所僱勞工實施減班休息,或有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所稱大量解僱勞工之情事;申請職場支持輔導獎勵前,未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比例進用規定,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或繳納差額補助費、代金;已領取五五就業促進獎勵實施要點之職場支持輔導費
・職場支持輔導獎勵:每僱用一名婦女,每月補助雇主 5,000 元,最長核發 12 個月;補助人數以第一次申請日前最近一個月之勞工保險投保人數的 30 %為限,不足 1 人者以 1 人計
・申請方式: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台灣就業通網站婦女再就業專區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得視經費編列及動支情形,修正或停止本要點之獎勵,並公告之;雇主可同時請領職場支持輔導獎勵及僱用獎助

【金額/折扣】

5,000元

【期間】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應備文件】

職場支持輔導獎勵申請書、領取收據、僱用名冊、受僱者之工資清冊、出勤紀錄、受僱用勞工之身分證文件影本或有效期間居留證明文件影本、請領職場支持輔導獎勵之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加保申報表或其他足資證明投保之文件、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工廠登記等資料、雇主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提供職場支持輔導措施之佐證資料、已足額僱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之佐證文件

【聯絡方式】

電話:(07)733-0823~28|地址:803 高雄市鹽埕區中正四路274號5F

【注意事項】

本計畫為全國性方案,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主辦,並由各直轄市政府所屬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執行。申請期間為動態式,雇主應於提供職場支持輔導措施滿 30 日之次日起 90 日內提出申請。本計畫修正規定於 2026/04/07 公告。

資料來源:https://ktec.kcg.gov.tw/cp.aspx?n=86860FE0C5B4C12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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