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為協助新住民融入職場,提供多項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補助。服務內容包含就業諮詢、職業訓練推介、新住民優先班、求職交通金補助、職場陪同面試及翻譯,以及多語勞動法令諮詢。符合資格的新住民可獲得自辦職業訓練的公費補助,或在委辦職業訓練中享有免負擔訓練費用的優惠,旨在提升新住民的就業技能與機會。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尚未取得本國國民身份但獲准居留依法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求職交通金補助:補助金額未說明
・自辦職業訓練:公費補助訓練費用
・委辦職業訓練:符合特定資格(如新住民之失業者)者,免負擔訓練費用(政府全額支付)
・申請方式:可洽中心服務窗口、線上報名職業訓練課程
・自辦職訓、技能檢定:831高雄市大寮區捷西路300號;勞工局提供印尼語、越南語、泰國語及菲律賓語之勞動法令諮詢服務;委辦職訓免負擔費用對象需檢具證明文件向訓練單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