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為協助新住民融入職場,提供多項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補助。服務內容包含就業諮詢、職業訓練推介、新住民優先班、求職交通金補助、職場陪同面試及翻譯,以及多語勞動法令諮詢。符合資格的新住民可獲得自辦職業訓練的公費補助,或在委辦職業訓練中享有免負擔訓練費用的優惠,旨在提升新住民的就業技能與機會。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尚未取得本國國民身份但獲准居留依法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求職交通金補助:補助金額未說明
・自辦職業訓練:公費補助訓練費用
・委辦職業訓練:符合特定資格(如新住民之失業者)者,免負擔訓練費用(政府全額支付)
・申請方式:可洽中心服務窗口、線上報名職業訓練課程
・自辦職訓、技能檢定:831高雄市大寮區捷西路300號;勞工局提供印尼語、越南語、泰國語及菲律賓語之勞動法令諮詢服務;委辦職訓免負擔費用對象需檢具證明文件向訓練單位申請
報名表、職業訓練諮詢紀錄表(申請自辦職訓者)、報名參訓切結書(申請委辦職訓者)、有效期間之居留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最近半身1吋照片(自辦職訓 1 張,委辦職訓 2 張)、學歷證件影本(申請自辦職訓者)、勞保明細表(如不便取得可委託中心代為查詢列印)、就業保險法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勞工之職業訓練推介單(申請自辦職訓者,僅供招生甄試使用)、其他特定對象身分別之證明文件(申請委辦職訓免負擔費用者)
文案未列出求職交通金補助的具體金額。文案未列出各項服務的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附件「年度服務計畫書.pdf」為高層次行政計畫,未包含具體福利細節。
資料來源:https://ktec.kcg.gov.tw/cp.aspx?n=A7F8F2C46051A99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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