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為協助新住民在臺穩定就業,提供一系列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補助。服務內容包含就業與職訓諮詢、工作推介、新住民職業訓練優先班、求職交通金補助、職場陪同面試及翻譯等。新住民參加自辦職訓可享公費全額補助,若為委辦職訓且符合失業者身分,則可免除 20 % 的訓練費用。此外,勞工局也設有多語勞動法令諮詢專線,提供印尼語、越南語、泰國語及菲律賓語服務,確保新住民的勞動權益。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尚未取得本國國民身份;獲准居留依法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就業服務:提供就業與職訓相關訊息及諮詢、推介就業或職業訓練、辦理新住民職業訓練優先班、職場陪同面試及翻譯、辦理就業促進研習、協助轉介及其他社會福利或衛生醫療機構等
・求職交通金補助:提供交通費用補助
・自辦職訓費用:公費全額補助
・委辦職訓費用:新住民之失業者免自行負擔 20 % 訓練費用(由政府全額支付)
・多語勞動法令電話諮詢服務:提供印尼語、越南語、泰國語及菲律賓語四國語言諮詢服務
・注意事項:委辦職訓免負擔費用對象需檢具證明文件,向訓練單位申請免繳自行負擔訓練費用
自辦職訓:、報名表、職業訓練諮詢紀錄表、有效期間之居留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最近半身1吋照片、學歷證件影本、勞保明細表(可委託中心代為查詢列印)、就業保險法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勞工須檢附「職業訓練推介單」(僅供招生甄試使用,非職訓生活津貼審查)、報名參訓切結書、有效期間之居留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最近半身1吋照片(2張)、勞保明細表、其他特定對象身分別之證明文件
電話:(07)733-0823 ~ 28 (就業服務), (07)783-5011 轉 132 ~ 134 (大寮場域), (07)733-2810 (現場徵才), (07)733-2273 (求職專線), (07)783-5011 (自辦職訓), (07)733-7595 (委外職訓), 0800-585-533 (藥癮更生), 07-8117543 (多語勞動法令諮詢)|地址:803 高雄市鹽埕區中正四路274號5F (就業服務), 831 高雄市大寮區捷西路300號 (自辦職訓、技能檢定)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此頁面描述的是常態性服務。
資料來源:https://ktec.kcg.gov.tw/cp.aspx?n=A7F8F2C46051A99D&s=B96E9BCFF6DD5CAF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