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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勞動部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績優單位表揚活動(金展獎)

財經金融 全台 期限 2026-08-21

【主辦單位】

勞動部

【內容簡介】

・勞動部舉辦「金展獎」表揚活動,旨在鼓勵公私立單位在進用身心障礙者、提供創新就業服務及建構友善職場環境方面的卓越表現。此獎項分為政府典範組、職場共融組、創新服務組、職務再造組及就業支持組,涵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獲獎單位將獲得獎座一座及新臺幣 5 萬元至 20 萬元不等的獎金。申請單位需於 2026/07/01 至 2026/08/21 期間,透過線上系統提交報名表及相關佐證資料,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初審後,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進行資格審查及評選。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政府典範組:進用身心障礙者適應職場協助及輔導有優良事蹟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職場共融組:進用身心障礙者適應職場協助及輔導有優良事蹟之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創新服務組:進用身心障礙者,並辦理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業務或措施有創新服務之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職務再造組:進行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協助排除工作障礙,提升工作效能有優良事蹟之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就業支持組:進用身心障礙者,並支持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營運及庇護性就業者於一般職場就業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
・不可申請:最近二年內有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16 條、第 38 條規定,或經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認有身心障礙歧視之事實;受理申請截止日前二年內有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或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有關就業歧視、性別歧視或年齡歧視禁止之規定,經處以罰鍰;經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96 條第 2 款規定,處以罰鍰;受理申請截止日前二年內有重大違反相關勞動法令之情事;曾獲該組獎項者,自獲獎當年度起算四年內,不得再報名參加同組別之選拔;同一單位當年度限報名單一組別,不得跨組別報名
・政府典範組:至多八名,各頒發獎座 1 座及獎金 100,000 元
・職場共融組:至多十二名,各頒發獎座 1 座及獎金 200,000 元
・創新服務組:至多五名,各頒發獎座 1 座及獎金 100,000 元
・職務再造組:至多五名,各頒發獎座 1 座及獎金 200,000 元
・就業支持組:至多五名(其中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至多二名),各頒發獎座 1 座及獎金 50,000 元
・申請方式:透過「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獎補助案申請系統」線上傳送。報名投件網址:https://dsos.wda.gov.tw
・評比內容及細節請詳閱作業事項規定;獲獎單位符合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適用對象者,得申請產業推升型訓練計畫

【金額/折扣】

最高200,000元

【期間】

2026/07/01 ~ 2026/08/21

【應備文件】

報名表(依參選組別提供對應報名表)、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政府機關(構)免附)、最近一期繳交勞工保險費、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費、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提繳勞工退休金、身心障礙員工投保名單之證明文件影本、協助身心障礙者措施及實績說明、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相關證明文件

【聯絡方式】

電話:(07)812-4613轉分機558|地址:806604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00~12:00  13:30~17:30

【注意事項】

申請期間的截止日以申請單位最遲傳送至系統的日期為準。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為本案的受理單位,勞動部為主要主辦單位。

資料來源:https://labor.kcg.gov.tw/cp.aspx?n=50955560BE5669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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