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高雄市勞工權益基金勞工權益補助

財經金融 高雄市

【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內容簡介】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提供勞工權益基金補助,旨在協助設籍高雄市且勞務提供地在高雄市的工會幹部或遭資方解僱的勞工。本補助涵蓋因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而提起訴訟的律師費、裁判費,以及訴訟期間的生活費用(限於確認僱傭關係並請求回復原職位的訴訟)。此外,對於會址設於高雄市的工會或設籍高雄市的工會幹部或勞工,若依勞資爭議處理法提起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件,亦可申請律師費補助。申請案需經高雄市勞工權益基金管理會審議通過後方能獲得補助。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補助申請時,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勞務提供地在本市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工會幹部或遭資方解僱之勞工,經依勞資爭議處理法或勞動事件法調解不成立,訴訟之律師費、裁判費及訴訟期間之生活費用(申請生活補助費需為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並請求回復原職位之訴);補助會址設於本市之工(分)會,或申請時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之工會幹部或勞工,依勞資爭議處理法提起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件之律師費
・不可申請:申請人如有本市勞工權益基金補助辦法第9條規定情事之一,自移送行政執行日起5年內不得申請本市勞工權益基金各項補助
・律師費
・裁判費
・訴訟期間之生活費用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件之律師費
・申請方式:申請案提送高雄市勞工權益基金管理會審議決議通過後始能補助
・注意事項:本基金補助費用倘有重複受領之情事,需繳還

【聯絡方式】

地址:80669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7樓

【注意事項】

文案未列出申請所需之具體文件清單。申請期間為相對日期,非固定日曆期間。文案未列出各項補助之具體金額。

資料來源:https://orgws.kcg.gov.tw/001/KcgOrgUploadFiles/420/relfile/74763/62427/640b1323-6751-4d81-b4f8-5c8fa78a2b7e.odt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