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為鼓勵設籍高雄市的身心障礙者考取汽車駕駛執照,以增加就業機會、提升技能並促進社會參與,特別提供此項訓練與考照補助。本補助對象須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並符合考照年齡規定,且未曾領取其他政府機關或團體相關補助。補助項目包含汽車駕駛訓練班學費(最高 7,000 元)、考取駕駛執照的獎勵金 3,000 元,以及汽車駕駛考照報名費 450 元與駕駛執照領照規費 200 元。申請人需在取得汽車駕駛執照後一年內,備妥身分證、身心障礙證明、繳費收據、駕照影本及相關切結書等文件,向勞工局職業重建科提出申請。補助款項將依受理順序核發,至經費用罄為止。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高雄市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其相關法規之考照年齡規定
・不可申請:曾獲政府各機關(構)或團體相關汽車駕駛考照訓練補助;於取得汽車駕駛執照之日起一年後提出申請;申領資料不實;以不正當方法申領;對於已補助之項目重複申請
・汽車駕駛訓練學費:補助實際學費金額二分之一,最高 7,000 元
・考取汽車駕駛執照獎勵金:3,000 元
・汽車駕駛考照報名費:450 元 (晉級或考驗未通過於一年內重新報考,僅考單項筆試或路考者,補助 225 元)
・駕駛執照領照規費:200 元
・申請方式:逕送或郵寄向本局職業重建科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經費用罄後不再補助,並由本局公告不再受理申請;訓練學費、考取獎勵金、汽車駕駛考照報名費及駕駛執照領照規費每人各以一次為限;補助費用以匯款方式至本人金融帳戶;申請汽車駕駛考照報名費及駕駛執照領照規費,需為求職中或目前在職之身心障礙者
最高7,000元
自取得汽車駕駛執照之日起一年內
申請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未曾獲相關汽車駕駛考照訓練補助及同意查詢戶籍資料切結書、領據、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汽車駕駛訓練學費正式繳費收據或統一發票正本、汽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監理機關規費完成繳款佐證資料 (以考取駕照當次為限)、汽車駕駛執照發照日期起之求職紀錄證明或在職證明或職業重建個案管理相關佐證資料 (三項擇一)
電話:(07)812-4613 分機 532|地址:806604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8:00~12:00,13:30~17:30
本福利的申請期間為個人取得駕照後一年內,非固定日曆期間。部分補助項目(汽車駕駛考照報名費及駕駛執照領照規費)限定求職中或在職之身心障礙者申請。
資料來源:https://labor.kcg.gov.tw/cp.aspx?n=50955560BE56692B&s=9E7CD9733E9FC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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