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花蓮縣政府設立體育獎金,旨在鼓勵縣內優秀體育選手及指導教練。凡設籍花蓮縣的選手,若在全國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全國各單項運動錦標賽、全國大專院校運動會或經中央體育主管機關核定為國家代表隊選手參加國際性賽事中獲得特定名次,或於本縣全縣暨社區全民聯合運動會創新縣紀錄,皆可依規定申請獎金。指導選手獲得佳績的教練亦可提出申請。獎金金額依賽事層級、名次及選手組別而異,個人賽最高可達 300,000 元,連續獲得冠軍者更有加發獎金。申請時需備妥競賽秩序冊、成績證明或獎狀,以及戶籍證明文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花蓮縣;選手:參加全國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全國各單項運動錦標賽、全國大專院校運動會或聯賽(限最優級組且為亞、奧運正式項目)、經中央體育主管機關核定為國家代表隊選手參加國際性運動會或錦標賽,並獲得特定名次者;選手:參加本縣全縣暨社區全民聯合運動會創新本縣紀錄者;指導教練:指導選手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聯賽(限亞、奧運正式項目)正式競賽、全國各單項運動錦標賽正式競賽、國際性運動會或錦標賽,並獲得特定名次者
・全國運動會個人賽獎金:第一名 300,000 元,第二名 150,000 元,第三名 110,000 元,第四名 60,000 元,第五名 30,000 元,第六名 10,000 元
・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或聯賽個人賽獎金:第一名 100,000 元,第二名 50,000 元,第三名 30,000 元,第四名 8,000 元,第五名 6,000 元,第六名 2,000 元
・全國各單項運動錦標賽個人賽獎金:國小組第一名 10,000 元,第二名 5,000 元,第三名 3,000 元;國中組第一名 10,000 元,第二名 6,000 元,第三名 5,000 元;高中以上組第一名 20,000 元,第二名 15,000 元,第三名 8,000 元
・全民運動會(應辦)個人賽獎金:第一名 150,000 元,第二名 100,000 元,第三名 60,000 元,第四名 30,000 元,第五名 10,000 元,第六名 7,000 元
・全民運動會(選辦)個人賽獎金:第一名 50,000 元,第二名 30,000 元,第三名 20,000 元
・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個人賽獎金:第一名 80,000 元,第二名 50,000 元,第三名 29,000 元,第四名 25,000 元,第五名 20,000 元,第六名 19,000 元
・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個人賽獎金:第一名 80,000 元,第二名 50,000 元,第三名 29,000 元,第四名 25,000 元,第五名 20,000 元,第六名 19,000 元
・全國大專院校運動會或聯賽個人賽獎金:第一名 10,000 元,第二名 8,000 元,第三名 6,000 元
・奧林匹克運動會、帕拉林匹克運動會、達福林匹克運動會個人賽獎金:第一名 120,000 元,第二名 70,000 元,第三名 50,000 元
・亞洲運動會、亞洲帕拉運動會、亞太聽障運動會、「奧運、亞運項目正式競賽項目之世界正式錦標賽」個人賽獎金:第一名 30,000 元,第二名 15,000 元,第三名 9,000 元
・世界運動會、世界大學運動會、「非屬奧運、亞運正式競賽項目之世界正式錦標賽」個人賽獎金:第一名 8,000 元,第二名 6,000 元,第三名 3,000 元
・本縣全縣暨社區全民聯合運動會創新本縣紀錄獎金:1,000 元
・連續獲得冠軍加發獎金(第三條第五款):全國運動會連續二屆 300,000 元,三屆 600,000 元,四屆 900,000 元,五屆以上 1,200,000 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或聯賽連續二屆 100,000 元,三屆 200,000 元,四屆 300,000 元,五屆以上 400,000 元;全民運動會(應辦)連續二屆 150,000 元,三屆 300,000 元,四屆 450,000 元,五屆以上 600,000 元;全民運動會(選辦)連續二屆 50,000 元,三屆 100,000 元,四屆 150,000 元,五屆以上 200,000 元;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連續二屆 80,000 元,三屆 160,000 元,四屆 240,000 元,五屆以上 320,000 元;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連續二屆 80,000 元,三屆 160,000 元,四屆 240,000 元,五屆以上 320,000 元
・申請方式:請填寫相關申請表(個人賽、指導教練或團體賽),並檢附應備文件向花蓮縣政府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參加全國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全民運動會、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及全國身心障礙運動會者,由花蓮縣政府本權責辦理,可能不適用本辦法之申請流程
最高1,200,000元
秩序冊、成績證明或獎狀、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含受獎人詳細記事)、申請獎金人員名冊(團體賽適用)
電話:03-8227171|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附件【附表四】僅列出個人賽獎金核發標準,指導教練獎金金額未在附件中明確列出。頁面未提供明確的申請期間或活動期間,僅有法規修正日期。聯絡電話和地址為花蓮縣政府總機和地址,非特定承辦單位。
資料來源:https://glrs.hl.gov.tw/glrsout/LawContentSource.aspx?id=FL042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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