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
・高雄市政府為表彰並獎勵對高雄市文化藝術創作有特殊貢獻,或長期致力於推動高雄地區文化公益、社造、文藝、文化創意等領域的個人或團體,特別舉辦高雄文藝獎徵選。獲獎者將獲得獎座一座及獎金 500,000 元,名額至多 5 名。申請者不限設籍或立案於高雄市,但須經由機關、學校、行政法人、文化藝術事業單位、財團法人或民間團體推薦,並於 2026/06/05 前檢附相關資料送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個人或團體;於高雄市從事文化藝術創作工作具有特殊貢獻成就,或長期致力於推動高雄地區文化公益、社造、文藝、文化創意等範疇者;經機關、學校、行政法人、經營或從事文化藝術事業單位、立案之財團法人或民間團體推薦
・獎金:500,000 元
・獎座:1 座
・名額:至多 5 名
・申請方式:親送或掛號郵寄至高雄市政府文化局(以郵戳為憑)
・重要時間點:擇期公開舉行頒獎典禮
・注意事項:得獎者公布後將進行退件作業,請註明退件地址、姓名
500,000元
2026/03/01 ~ 2026/06/05
推薦表 1 份(需蓋推薦團體的章,正本)、推薦佐證資料清冊表 1 份(影本)、推薦表檔案,存入可編輯之電子檔光碟(或 USB)1 份、團體立案證明文件 1 份(影本)(被推薦者為團體才需要附)、平面出版品(書籍、畫冊等)(至多 3 本)、影音光碟(或隨身碟)(如演出紀錄、專輯等)(至多 3 部)、照片(請整理成冊,附說明,最多 1 冊)、其他(如樂譜、劇本等)(至多 3 部)
電話:07-5219066 轉 8906|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資料來源:https://khcc.kcg.gov.tw/SLinkClick.aspx?ID=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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