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為協助中小企業及自營作業者防範戶外高溫作業危害,推出防護設施補助計畫。本計畫主要針對長時間在戶外作業的高風險族群,如營造、道路修護、電力設施維修及農事等,提供改善安全衛生設施、器具及個人防護具的經費補助。補助項目包含遮陽設施、噴霧風扇、熱危害科技防災設備及風扇衣、冰背心等個人防護具。依企業規模不同,補助比例最高可達 80%,個人防護具最高補助 50,000 元,熱危害科技防災設備最高補助 200,000 元,每年總補助金額上限為 200,000 元。符合資格者可於 2026/05/06 至 2026/10/31 期間,透過「中小企業安全衛生資訊網」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接受工作環境輔導改善或加入安全衛生家族;依法設立取得工廠、公司、商業、農場、畜牧場、林場、茶場、漁業登記證明之一百人以下中小企業,或已辦理稅籍登記及投保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之自營作業者;設置之設施與器具及防護具,不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及相關法令規定,有發生感電、墜落、物體飛落、切割夾捲、衝撞、火災爆炸、與有害物接觸或戶外高溫作業等危害
・不可申請:已接受政府機關補助相同項目;已依本要點申請同一工作場所之相同補助項目
・設施與器具及防護具:每種補助項目金額不超過 100,000 元
・一般設施補助項目:購置金額 60,000 元以下者,最高補助 80%;超過 60,000 元部分,最高補助 50%
・個人防護具(非戶外高溫作業相關):最高補助申請金額 80%,且同一種防護具不超過 30,000 元
・戶外高溫作業防護具(中小企業 10 人以下及自營作業者):最高補助申請金額 80%,且不超過 30,000 元
・戶外高溫作業防護具(中小企業 11 人至 50 人):最高補助申請金額 50%,且不超過 50,000 元
・熱危害科技防災設備(偵測警示裝置等):最高補助申請金額 80%,上限 200,000 元
・同一申請補助者補助總金額:每年合計不超過 200,000 元
・個人防護具合計總金額:每年合計不超過 50,000 元
・申請方式:至「中小企業安全衛生資訊網」補助專區(https://sh168.osha.gov.tw/)填寫基本資料,後續將由地方政府安排專人提供現場輔導及申請協助,並向職安署委託之非營利機構(專業機構)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支用單據開立期間為職安署公告受理補助申請案之前一年度 11/01 至當年度 10/31;專業機構應於每年 11/15 前,將年度經費報告送職安署備查
・注意事項:申請案依送達先後順序辦理,至年度經費用罄時即停止受理;申請應於完成輔導改善後提出;申請補助者應配合專業機構實施初審或現場勘查;經審查不符規定者,專業機構得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不予審查;申請補助者對所提出資料內容真實性負責,不實者應負相關責任;各項申請項目之支用單據應妥善保存;申請補助者應對各類補助款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扣繳;職安署得督導考核本補助執行情形及查核相關資料,發現有成效不佳、未依補助用途支用、虛報、浮報、重複申請補助或支用單據毀損、滅失等情事者,除追繳補助經費外,並得停止再申請補助 1 ~ 5 年,涉及刑事責任者依法移送偵辦;申請補助者對所補助項目,除個人防護具等消耗品外,應保持其效能至少 3 年,未保持效能者得停止再申請補助 1 ~ 3 年;個人防護具之領用情形資料,申請補助者應保存至少 1 年;受補助經費中涉及政府採購法相關事項,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