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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老舊機車汰舊換新暨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方案

交通移動 高雄市 期限 2027-01-10

【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內容簡介】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推出 115 年度老舊機車汰舊換新及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方案。設籍高雄市且年滿 18 歲的市民,可申請淘汰二行程機車、淘汰老舊機車並新購電動二輪車,或純新購電動二輪車的補助。補助金額依車型、申請類別及身分(一般市民或低收入戶)而異,並設有青年、醫護、家長及月租費加碼專案。申請人需在指定期間內完成車輛報廢回收或購置,並向環保局提出申請,預算總額以 8,000 萬元為原則,採先到先審,額滿為止。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年滿 18 歲之本市市民;老舊機車及二行程機車應於 2026/01/01 ~ 2026/12/31 期間內,向公路監理機關及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動車輛回收商完成機車車籍報廢及車體回收,並於補助期間內提出申請;老舊機車及二行程機車車籍自報廢或回收日起往前推算,須連續設籍於本市一年以上;老舊機車車主、二行程機車車主及新購車輛車主戶籍於申請時須為本市市民;於補助期間完成電動二輪車購置並開立 2026 年發票或收據;申請補助之電動機車或微型電動二輪車車籍須於 2026/01/01 後登記(掛牌)於本市;申請換購電動二輪車或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者,車輛須為新領牌車輛,並不得有過戶紀錄;申請補助之微型電動二輪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以使用鋰電池車種為限;公務人員使用國民旅遊卡購買電動二輪車,應切結未重複申請補助;低收入戶需領有本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適用於低收入戶補助項目)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符合本補助方案申請汰/新購電動機車條件之車主,年齡為 18 歲以上 30 歲(含)以下之青年(可申請青年專案);符合本補助方案申請汰/新購電動機車條件之車主,任職於本市合法登記之醫療或護理機構並檢附在職證明者(可申請醫護專案);符合本補助方案申請汰/新購電動機車條件之車主,育有設籍本市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含五專前 3 年)孩童之家長(直系血親)(可申請家長專案);符合本補助方案申請汰/新購電動機車條件之車主皆可再申請月租費補助專案
・不可申請:申請人同時符合青年、醫護及家長三種加碼專案條件者,僅得擇一申請補助;申請人於 2026/01/01 前已申請過本府環境保護局相關新購電動二輪車、淘汰二行程機車並新購電動二輪車或七期燃油機車、淘汰老舊機車並新購電動二輪車或七期燃油機車補助者(天災泡水車除外);汰/新購電動機車車輛登記(掛牌)後一年內禁止過戶並不得將車籍異動至外縣市;申請加碼專案者,依車輛領牌日起,3 年內禁止過戶並不得將車籍異動至外縣市,若有異動將依比例計算追繳補助款;同一輛老舊機車及二行程機車僅可選擇申請淘汰二行程機車、汰舊老舊機車並新購電動二輪車擇一申請補助
・淘汰二行程機車:一般市民 1,000 元;低收入戶 2,000 元
・淘汰老舊機車並新購重型電動機車:一般市民 7,000 元;低收入戶 12,000 元
・淘汰老舊機車並新購輕型/小型電動機車:一般市民 5,000 元;低收入戶 8,000 元
・淘汰老舊機車並新購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輔助自行車:一般市民 2,000 元;低收入戶 7,000 元
・純新購重型電動機車:一般市民 4,000 元;低收入戶 10,000 元
・純新購輕型/小型電動機車:一般市民 2,000 元;低收入戶 4,000 元
・純新購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輔助自行車:一般市民 1,000 元;低收入戶 3,000 元
・月租費補助專案:單顆電池 3,600 元;雙顆電池 7,200 元
・青年專案(重型電動機車):20,000 元
・青年專案(輕型/小型電動機車):10,000 元
・醫護專案(重型電動機車):20,000 元
・醫護專案(輕型/小型電動機車):10,000 元
・家長專案(重型電動機車):20,000 元
・家長專案(輕型/小型電動機車):10,000 元
・申請方式:自行送達、郵寄(以郵戳為憑)、線上申請(本府環境保護局官網)
・重要時間點:申請案經審查通過者,由主管機關扣除電匯手續費後,以匯款方式撥付於補助款申請人。若申請人提供匯款帳號為高雄銀行,則免扣除手續費。
・注意事項:總補助金額以不超過 8,000 萬元為原則,採流用方式辦理。申請順序依送達日期、郵戳日期或線上申請完成當日之先後編號排序。若總申請金額超出預算,將公布停止補助申請,並以公開抽籤決定符合補助資格之順序。

【金額/折扣】

最高20,000元

【期間】

申請:即日起至 2027/01/10;活動:2026/01/01 ~ 2026/12/31

【應備文件】

低收入戶證明書(低收入戶申請者)、車輛泡水證明(照片或影片或其他足資證明之資料)(泡水車申請者)、車輛報廢證明(監理單位核發之車輛異動登記書影本)(泡水車申請者)、新購電動二輪車車主與淘汰老舊機車車主共同簽署之保證書(新購電動二輪車車主與淘汰老舊機車車主非同一人時)、證明辦識單顆或雙顆電池之佐證資料(月租費補助專案)、在職證明(醫護專案)、孩童之在學證明(家長專案)、申請日前(後)3 個月內有效戶籍謄本(兒童記事及全戶動態記事不得省略,如有孩童與家長不同戶籍者皆需檢附)(家長專案)、切結書(公務人員使用國民旅遊卡購買電動二輪車)

【聯絡方式】

電話:0800-073-073|地址:833201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服務時間:平日上班時間 08:00 ~ 12:00 及 13:30 ~ 17:30

【注意事項】

老舊機車定義為出廠滿 10 年以上之燃油機車。二行程機車定義為使用二行程引擎之燃油機車。電動二輪車包含電動機車、微型電動二輪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各類車型有其認定標準。家長專案的補助金額在 PDF 附表中有,與青年、醫護專案相同,但正文未明確列出。

資料來源:https://khepa.kcg.gov.tw/01_news_page.asp?news=20260331101810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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