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
・宜蘭縣政府提供身心障礙者租賃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助,旨在減輕其居住負擔。符合資格的宜蘭縣身心障礙者,可依家庭人口數申請每月最高 5 至 10 坪的租金補貼,每坪補助 200 元;或申請每年最高 15,000 元的購屋貸款利息補貼。申請人需檢附身心障礙證明、租賃契約或貸款證明等文件,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此補助為常態性辦理,並設有年度預算額度限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領有宜蘭縣核(換)發或註記之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房屋租金補貼:符合身心障礙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第二條第一項資格者;房屋租金補貼:承租人應為租金補貼申請人;房屋租金補貼:租賃契約之出租人不得為承租人之家庭成員;房屋租金補貼:承租人不得與出租人或租賃房屋所有權人具有直系親屬關係;房屋租金補貼:租賃住宅之建物所有權狀影本、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測量成果圖影本或建築物登記資料,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主要用途含有「住」、「住宅」、「農舍」、「套房」、「公寓」或「宿舍」字樣;或主要用途均為空白,依房屋稅單或稅捐單位證明文件所載全部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或非位於工業區或丁種建築用地之建物,其主要用途為「商業用」、「辦公室」、「一般事務所」、「工商服務業」、「店舖」或「零售業」,依房屋稅單或稅捐單位證明文件所載全部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或非位於工業區或丁種建築用地之建物,申請人出具主管建築機關核可作第一目用途使用及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之相關證明文件者,依房屋稅單或稅捐單位證明文件所載全部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房屋租金補貼:租賃住宅不得為違法出租者;房屋租金補貼:租賃住宅不得為社會住宅及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但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目的係為活化閒置資產且其租金依市場機制定價者,不在此限);房屋租金補貼:申請人、配偶及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另有自有住宅者,該自有住宅持分面積按家庭人口數計低於申請補助坪數標準,且該自有住宅課稅現值未達 100,000 元;購屋貸款利息補貼:符合身心障礙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第五條第一項資格者
・房屋租金補貼:每月每坪 200 元
・房屋租金補貼(單身家庭):最高補助 5 坪
・房屋租金補貼(二口家庭):最高補助 7 坪
・房屋租金補貼(三口以上家庭):最高補助 10 坪
・房屋租金補貼:最長以補助一年為限
・房屋租金補貼:同一住宅僅核發一戶租金補貼(但經本府審認符合基本居住水準者,得酌予增加補貼戶數)
・購屋貸款利息補貼:按申請人前一年實際繳交利息總額一次補助
・購屋貸款利息補貼:每年最高補助 15,000 元
・申請方式: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申請(房屋租金補貼申請書件以掛號郵件寄送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
・重要時間點:房屋租金補貼核定後,自核定之次月起發給;房屋租金補貼補助期間屆滿前一個月內得重新提出申請;房屋租金補貼補助期間內有退租、房屋租賃面積縮減或租金減少等情事者,應於事實發生日起 30 日內,檢附新租賃契約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申請變更補助;房屋租金補貼補助期間內有身心障礙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第三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自事實發生日起 15 日內通知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停止發給;鄉(鎮、市)公所應於每年 11 月通知轄內列冊之房屋租金補貼領取者,提出相關資料辦理年度複查作業
・注意事項:申請人為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者,應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其監護人代為申請;申請人領有植物人、失智症、智障等身心障礙者手冊(證明)且未受監護宣告者,應由同戶籍之家屬為代理人代為申請,申請人無家屬者,得由里長、里幹事、社工員代為申請;申請人每人每月所領取本府核發之各項補貼總額,不得超過當年政府公告之基本工資;購屋貸款利息補貼申請補助之額度超過當年度所編列之預算時,以鄉(鎮、市)公所受理申請之順序決定補助順序;購屋貸款期間內申請人死亡,其繼承人符合規定者,補助款可撥入繼承人帳戶
最高15,000元
房屋租金補貼申請書 (如附表一)、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正、反面影本 (宜蘭縣核(換)發或註記)、租賃契約影本 (應記載出租人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承租人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租賃住宅地址、租賃金額及租賃期限等資料)、身心障礙者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租賃住宅之建物所有權狀影本、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測量成果圖影本或合法房屋證明、建號或門牌資料 (無法提出建築物相關文件影本者)、房屋稅籍證明書 (若另有自有住宅者需檢具)、購屋貸款利息補貼申請書 (如附表二)、領據 (如附表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 (宜蘭縣核(換、補)發或註記)、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近三個月內銀行貸款餘額證明書正本、承貸銀行開立之前一年繳款利息收據或清單、申請人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未明確列出,僅有法規施行日期 2022/01/01。購屋貸款利息補貼的資格條件「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一項資格者」是引用外部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