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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宜蘭縣社會救助及各項津貼補助

綜合津貼 宜蘭縣

【主辦單位】

宜蘭縣政府

【內容簡介】

・宜蘭縣政府提供多項社會救助及津貼補助,包含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及身心障礙生活補助。這些福利旨在協助設籍宜蘭縣且符合特定收入與財產標準的居民。申請經核准後,補助款將追溯至備齊文件當月生效。申請人需檢附身分證明、郵局存摺等文件,並由行政機關主動查調戶籍、財產、所得等資料。若有溢領情況,將從後續補助款中扣抵或需主動繳回。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宜蘭縣;符合各申請項目(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中低老人津貼、身障生活補助)的收入、動產、不動產限額;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收入限額 15,515 元,每人動產限額 96,000 元,全戶不動產限額 385 萬元;中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收入限額 23,273 元,每人動產限額 144,000 元,全戶不動產限額 578 萬元;中低老人津貼:每人每月收入限額 38,788 元,單口動產限額 250 萬元(增 1 人多 25 萬元),全戶不動產限額 750 萬元;身障生活補助:每人每月收入限額 38,788 元,單口動產限額 200 萬元(增 1 人多 25 萬元),全戶不動產限額 770 萬元
・不可申請:接受公費安置;入/出監;收入財產不符;未居住宜蘭縣;最近一年居住國內未達 183 日;戶內人口異動(含遷出入、結離婚、死亡、生育、新住民取得身分證等);津貼重複領取(老年年金、老年基本保證年金、身障基本保證年金、原住民津貼、老農(漁)津貼、身心障礙生活補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未就學;取得榮民身分;服兵役;其他足以影響審核結果之事由
・低收入戶:每人每月補助 8,329 元
・中低收入戶:每人每月補助 4,164 元
・中低老人津貼:null
・身障生活補助:null
・申請方式:洽鄉鎮市公所辦理
・重要時間點:申請經核准者,溯自備齊文件之當月生效
・注意事項:溢領扶助(補助、津貼)時,同意由本人及戶內人口符合領取期間內宜蘭縣政府發放之扶助(補助、津貼)逐月扣抵至全數清償,或主動繳回宜蘭縣政府公庫;若不配合繳回,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強制執行,且未繳回全數溢領款前,不續撥次月起之扶助(補助、津貼)

【金額/折扣】

最高8,329元

【應備文件】

戶籍、財產、所得、稅籍資料(由行政機關主動查調)、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印章、委託他人申請者,應另附受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印章、郵局存摺封面、社會保險(軍公教勞農)暨商業保險死亡給付證明、喪葬支用說明佐證資料、有遺產者需附遺產稅免稅(完稅)證明書、遺產逾財產標準者附遺產分割協議書(應計人口當年度或前一年度死亡者需附)、國中以上在學學生在學證明、醫院診斷書(三個月以上之治療或療養致不能工作)、重大傷病證明、薪資證明、在營(監)或其他依法拘禁證明、失蹤人口報案滿六個月以上之證明、離婚協議書、財產交易資料(買賣契約或實價登錄資料、價金資金流向說明)、公同共有不動產及依法未產生經濟效益不動產之地籍、建物資料、高中職以上就學情形切結書

【注意事項】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中低老人津貼及身障生活補助的具體補助金額未在「審核定額」表格中列出,僅有收入與動產/不動產限額。

資料來源:https://www-ws.e-land.gov.tw/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NDQ1L3JlbGZpbGUvMTI4MzcvMTMzODE3LzQzN2MzNTQyLTE3OWEtNDZlMy1hZjFmLWU0NDFlNzdmMmIyYy5wZGY%3d&n=MTE15bm05a6c6Jit57ij56S%2b5pyD5pWR5YqpKOijnOWKqea0peiyvCnnlLPoq4vooagxMTQwOTE35L%2buKOWinuWtuOatt%2bS7o%2beivCkucG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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