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社會處提供「中低收入老人傷病醫療暨看護費用補助」,旨在減輕彰化縣中低收入老人的醫療與看護負擔。本補助針對自行負擔醫療費用超過 50,000 元的部分,提供 70 %的補助,每人每年最高可達 200,000 元;同時,看護費用每日補助 900 元,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90,000 元。符合資格的長者需在就醫或住院發生日起三個月內,備齊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經審核符合中低收入老人資格;設籍彰化縣;因傷病產生醫療或看護費用
・不可申請:看護費用由共同生活之親屬或互負扶養義務者提供,且不符僱用及支付要件;由外籍看護工提供看護服務;當月已領取政府補助之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
・醫療費用補助:就應自行負擔醫療費用超過 50,000 元之部分,補助 70 %,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200,000 元
・看護費用補助:每人每日 900 元,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90,000 元
・申請方式: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申請人應於就醫或住院發生日起三個月內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