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為推廣無障礙住宅,提供既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補助。此補助旨在鼓勵建商及屋主提升住宅建築的無障礙性能,透過符合設計及改善標準的申請,逐步推動居住環境的通用設計。補助項目包含既有公寓大廈公共區域無障礙設施改善及昇降設備設置,最高可補助工程費用的 45 %,每案最高 216 萬元。本計畫預計提供給 13 個縣市,詳細申請辦法請洽各地方政府。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既有住宅之建商或屋主;欲改善公寓大廈公共區域無障礙設施者
・既有公寓大廈(五層樓以下)公共區域無障礙設施改善及昇降設備設置:補助工程費用 45 %,每案最高 2,160,000 元(共 16 案)
・既有公寓大廈公共區域無障礙設施改善:補助工程費用 45 %,每案最高 360,000 元(共 12 案)
・申請方式:由地方政府依需求提報申請,詳細申請辦法請洽各地方政府
・注意事項:本補助預計提供給 13 個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