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推出「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及「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提供在職勞工參加專業訓練課程的費用補助。凡年滿 15 歲以上,且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身分的在職勞工,皆可申請。一般對象可獲得 80 % 的訓練費用補助,而特定弱勢對象(如低收入戶、原住民、身心障礙者等)則可獲得 100 % 的補助。每位學員在 3 年內最高可累積獲得 100,000 元的訓練費用補助。民眾需先加入台灣就業通會員,再透過在職訓練網線上報名課程,並依訓練單位通知繳交相關文件及費用。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年滿 15 歲(含)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含受僱從事漁業生產之勞動投保者)、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以開訓日為基準日);具台灣就業通會員資格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具本國籍;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或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地區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已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不可申請:已在政府登記有案之職業訓練機構接受訓練者(投保證號前 2 碼數字為 09 註記有「訓」字保者);因任職單位裁減資遣而終止勞動契約退保後,於原投保單位以自費方式加保者(投保證號前 3 碼數字為 075、175 或註記有「裁減續保」者);因工作中遭受職業傷害無法繼續工作,而終止勞動契約退保後,於原投保單位以自費方式加保者(投保證號前 3 碼數字為 076 或註記有「職災續保」者);公務人員或投保國民年金者;缺課時數超過總訓練時數五分之ㄧ以上者;未取得結訓證書者;未填寫參訓學員意見調查表者;為自己或他人以偽造文書或不實資料參加訓練或申領補助者;提供個人身分資料供他人參訓或代他人參訓者;於參訓期間實際到課情形與簽名內容不符、代他人或請他人代為簽名者;已報名或參訓中的課程有時段重疊情形者(只能擇一參訓);3 年內補助額度已達 100,000 元者
・訓練費用補助:一般對象補助 80 % 訓練費用
・訓練費用補助: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 24 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逾 65 歲之高齡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補助 100 % 訓練費用
・每位學員 3 年內最高補助 100,000 元
・申請方式:線上報名,請先至台灣就業通網站加入會員,再至在職訓練網線上報名課程。報名成功後,訓練單位將通知繳費及繳交資料。
・注意事項:報名時段重疊的課程只能擇一參訓。學員需配合訓練單位進行遠距課程所需環境及軟硬體測試。
100,000元
2026/05/06 起陸續開放報名(無公告截止)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郵局/銀行存摺封面影本(須為參訓學員個人新臺幣存摺,補助費用由訓練單位代轉者免附)、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證明文件(如低收入戶證明、身心障礙證明等)、學員基本資料表、補助學員參訓契約書、學員補助申請書、勞工保險局之投保明細表(如無法於資訊系統自動勾稽時,得要求學員自行檢附開訓當日仍在職之就保、勞保、職災保或農保投保明細表影本代替)、配偶新式戶口名簿影本且記事欄不得省略(適用於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之外國人等)、中華民國居留證(適用於泰國、緬甸地區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外僑居留證及工作許可影本(適用於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臨時停留許可證及聘僱許可影本(適用於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新式戶口名簿影本(須有現住人口詳細記事)或戶籍謄本影本(須有現住人口詳細記事)1 份,併同檢附相關文件(適用於獨力負擔家計者)、在學證明或無工作能力證明(適用於獨自扶養年滿 15 歲以上至 65 歲之親屬)
電話:(02)8995-6000|地址:242030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南棟 4 樓|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 8 時 30 分至 12 時 30 分,下午 1 時 30 分至 5 時 30 分
頁面公告為年度計畫,附件列出多個分署的具體課程,包含課程名稱、訓練單位、地點、時數、名額、費用、活動期間。這些具體課程資訊未全部抽取到【項目】欄位,因數量龐大且動態更新。申請期間為計畫整體報名開放時間,個別課程的報名截止日需至「在職訓練網/課程查詢」確認。活動期間為計畫整體,個別課程的活動期間請參考附件。
資料來源:https://www.wda.gov.tw/News_Content.aspx?n=6&s=19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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