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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績優教學團隊暨學生學習楷模評選

教育文化 全台 期限 2016-02-02 已過期

【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內容簡介】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出「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績優教學團隊暨學生學習楷模評選」,旨在鼓勵各縣市政府落實補救教學方案,並肯定在補救教學領域表現優異的教學團隊與學生。獲選的績優教學團隊可獲得 50,000 元獎金及獎座,學生學習楷模則可獲得 6,000 元獎助學金及獎座。此評選活動透過各縣市政府初選推薦,再由教育部評選小組進行複選及決選,以表揚對學習弱勢學生有顯著幫助的教育工作者與積極向上的學生。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申請者為績優教學團隊,且符合以下所有條件:/團隊由縣市政府所屬公立國民中小學(含完全中學國中部、代用國民中學)、國立大學附屬國中小學的補救教學授課教師(含行政人員)組成,並以專業團隊方式運作/團隊中的教學者須符合本方案規定之補救教學授課教師資格/團隊中的教學者須於 2014年第1期至 2015年第4期從事補救教學至少 4 期以上(可含跨校年資,其中 2015年至少 2 期)/團隊中的行政人員須實際參與及支持教學團隊運作;申請者為學生學習楷模,且符合以下所有條件:/符合本方案受輔資格/於 2014年第3期至 2015年第2期接受教學輔導連續 3 期以上/於 2014年及 2015年至少參加 4 期者
・績優教學團隊獎金:每團隊 50,000 元及獎座一座
・學生學習楷模獎助學金:每人 6,000 元及獎座一座
・申請方式: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規定辦理初選後,以限時掛號函送至國立臺南大學教務長室劉純蓉小姐收
・績優教學團隊獎金使用原則:辦理績優楷模表揚活動、補救教學人員專業發展或增能研習、研發補救教學教材教法、辦理提升受輔學生學習動機活動、進行跨校或跨區域教學觀摩分享等活動所需;學生學習楷模獎助學金由原就讀學校協助規劃使用於獲獎學生個人學習活動;獲選團隊及學生需配合成果分享與推廣義務

【金額/折扣】

最高50,000元

【期間】

即日起至 2016/02/02

【應備文件】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推薦函文、推薦清冊及縣(市)承辦人員檢核表(需完成核章)、推薦資料(一式 8 份,含書面資料及電子檔案光碟,電子檔案需為可供編輯之格式,如 Word)、縣市薦送績優教學團隊資料(詳如附件 2)、縣市薦送學生學習楷模資料(詳如附件 3)

【聯絡方式】

電話:(06)213-3111 #202|地址:70005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

【注意事項】

本頁面為歷年績優人員評選活動列表,詳細福利內容從附件「104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績優教學團隊暨學生學習楷模評選實施計畫」中抽取。該計畫為過去年度的評選活動,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均依該計畫內容填寫。

資料來源:https://priori.moe.gov.tw/rdm/outsta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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