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推動幼兒專責醫師制度計畫,旨在為臺灣所有新生兒提供連續且主動的個人化健康管理服務。此計畫自 2023/11/01 起將所有新生兒納入照護範圍,並持續至幼兒滿 3 歲為止。透過專責醫師提供健康照護諮詢、衛教、轉介等醫療服務,整合兒童預防保健、預防接種、各項篩檢及牙齒塗氟等服務,確保幼兒健康成長。家長可透過參與計畫的醫療院所或由地方衛生局媒合專責醫師,建立專屬的幼兒照護關係。參與計畫的醫師亦可獲得收案管理費及品質成效費等補助。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計畫執行期程內未滿 3 歲之幼兒;尚未參與本計畫之就診幼兒(自行收案);國健署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兒)追蹤關懷計畫對象(指定收案);其他經承辦縣市指定且中央主管機關核可之收案對象(指定收案)
・不可申請:已加入本計畫由其他專責醫師照顧者;已滿 3 歲之幼兒
・幼兒健康照護服務:包含健康諮詢、衛教、轉介等醫療服務
・兒童預防保健服務:依期程提供健康檢查、發展評估、初級照護
・兒童預防接種服務:常規疫苗、流感疫苗接種與追蹤管理
・兒童篩檢追蹤服務:膽道閉鎖(大便卡)篩檢、牙齒塗氟轉介追蹤
・幼兒專責醫師收案管理費:指定收案每案 1,000 元
・幼兒專責醫師收案管理費:自行收案每案 500 元
・幼兒專責醫師品質成效費:依評核指標計算,每得 1 分獎勵 10 元,滿分 100 分
・幼兒專責醫師團體衛教加分補助:實體/線上面授 1 場 500 元;播放影片或以其他數位形式辦理者,1 場 100 元(上限 10 場)
・幼兒專責醫師居家訪視加分補助:每次 1,200 ~ 2,800 元(每名個案補助上限 2 次)
・幼兒專責醫師社政相關通報轉介加分補助(含發展遲緩、兒少保護):每案 100 元
・申請方式:家長可透過參與計畫的醫療院所(幼兒專責醫師)辦理,或由地方衛生局主動通知媒合
・注意事項:每位醫師收案以 300 人為原則,同機構最多 5 位醫師參與,收案總數以 1,500 人為原則。參與醫師需完成幼兒照護專業教育訓練。
最高2,800元
2023/11/01 起(持續進行)
家長/監護人同意書(或通知函)、健保卡、兒童健康手冊
電話:國家衛生研究院 0975-200-539、02-2654-7381;系統維運 04-22370230、04-22370225|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2:30、13:30-18:00 (客服)
資料來源:https://docforkids.mohw.gov.tw/Project/List?ID=8f7f2d4d-458a-46c1-81bf-a8ed3f36b1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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